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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港

(2009-08-17 18:28:41)
标签:

杂谈

    终于由瑞士回到香港,为了适应时差,差不多睡了整整两天。

  

  自从玩了online game后,最先知道我会在甚么时候回到香港的,往往都是online game中的网友。在伦敦机场,即使临上飞机前,也得赶到乘客休息室去上网,告诉帮忙托管的盟友,我的抵港时间,方便防务上的交接。

  

*        *        *

  

  在卢卡诺湖光山色的烈日阳光下,看着约翰‧葛里逊(John Grisham)的《无辜之人—小镇冤案纪实》(The Innocent Man),仍然感到心寒。

  

  约翰‧葛里逊的作品,我主要是看电影较多,没看过多少本原著。记得在九十年代,当时他红极一时,跟米高‧基里顿(Michael Crichton)、史蒂芬‧京(Stephen King)和汤‧格兰斯(Tom Clancy),并列为荷里活影视制作四大天王。

  

  从中我得到一个重要的启发,在这四大天王中,有两位(约翰‧葛里逊和米高‧基里顿)都是专业人士出身,用着专业知识来做创作,有着一定的优势。而对于我们这种本身没有一种专业的人来说,只好更勤力地做资料搜集去弥补。

  

  多年后看第一本约翰‧葛里逊的小说,竟然不是他擅长的法律小说,而是一本犯罪技术的报道文学。难得作者采用一种克制和平实的手法,没有戏剧性的夸张,可是真凶却在行文间多番漏出,衬托了这件冤案的可怕。陷入这样的司法制度里,人总会显得非常无助。

  

回港

*        *        *

  

  收到内地编辑的告知,上次那一篇文章,原来是由一名叫陈炯的记者所写,不知道为甚么,后来放到网上就改了我的名字。

  

  其实并不是甚么大事,只是讨厌被人家误会,因此还是要澄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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