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北京一个星期,回来后看到报纸上总传着消息,说甚么我和好友曾国祥一起创作剧本,但却被我抢先拍成《破事儿》。其实这事我已经说过,再说就都很累,但一直有读者发电邮问我,要是不回,又显得好像有点心虚,因此在这里再说一次。
《破事儿》改编自我二十一岁时所写的同名短篇小说,这小说已经在1993年出版过,其后在2007年3月重新出版。我想我撰写这小说时,我的好朋友曾国祥该在念着小学。
消息一直误传着,首先曾国祥确实创作了一个剧本,我知道有这件事存在,但我从没有看过剧本内容,也并无参予创作。这剧本和内容跟《破事儿》完全不同。唯一相近的,是当中也拥有着许多不同的小故事,但这种由许多小故事组成电影的形式,由远至30年代上海电影《压岁钱》,到50年代华联电影《人海万花筒》,近至《真的恋爱了》、《给康城的情书》和《我爱巴黎》,甚至正在放映之《爱斗大》。随便可以列出二、三十部这样的电影,这只是一个形式,不是一个故事,你不能抄袭一个形式。
传这样的事的人别有用心,因此大家都没有理会,不管曾国祥多番向记者解说过,他的剧本并非跟我一起创作,而我的剧本是改编自我自己的小说。其实已经说过许多遍,别人要中伤你,当然会故意忽略这些证据,尽可能把事情引渡去他自己希望的方向,这样你无法控制,这也是我为甚么一直避嫌,婉拒阅读别人剧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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