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法离开她,因为她舌头有电。
他说很难给我形容,起初他自己也不相信,正如他小学时,也不相信那卖金丝猫老伯的话一样,说甚么六十多元的一只老笃,能够在前臂放出静电,把对打的金丝猫电至麻痹。
小时候太穷,买不起老笃,只是老买着十多元的红孩儿,因此一直无法证实。
过去他曾把老笃放在手指上,一直也感觉不到有甚么电。可是直到那天,他第一次和她亲吻,碰到她的舌尖,整个人也有一种麻痹的搔软。他强调,他并不是那种一跟女生亲吻,而大惊小怪的戆直青年。他接吻经验不少,只是他肯定的说,触电那一刻,全身都麻痹,脑内一片空白。
第一次过后,他还嗅到一阵烧焦的燶味。
初时他以为痛苦,后来咀嚼久了,那种苦却成了甘甜。痛苦和快乐之间的纠缠,就是所谓痛快一词的源头。他说,她舔他哪处,哪处就得痹上半天,因此不管怎样复杂的纠缠,他还是离不开她。
其实感情之事,犹像儿时斗金丝猫。幽暗竹笼内,彼此角力,有时还没有看清对方,一道电就贯穿全身,你无法分辨厮杀、缠绵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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