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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今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通知》,该通知提出,将建立住房公积金与 房产信息 的共享机制,以防范存量交易中骗提、 骗贷 、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主页君@孟祥远 认为:由于去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文明确要求各地提高公积金的发放率以及使用效率,规范其流程,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而南京住房公积金在管理上也存在一些有待优化的地方,这也是本次新政出台的出发点所在。
这次政策主要有2个方面的大调整:
第一,关于二手房的交易,改变了以往先办理好产权证,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模式。改为公积金与办产权同步进行,这样就减少了公积金审批时间,同时提高效率,对买卖双方来说无疑是有利的。
第二,建立住房公积金与房产信息共享机制。在共享房产信息的基础上,住房公积金审批将更快捷有效,也将有利于杜绝骗贷等违法行为。因为可以掌握职工相关的信息,对于后续将出台的房产调控政策及其相关措施做了一个技术上的准备,也是市场长效机制的一部分。
一、调整存量房网上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提升为民服务效率
(一)加强存量房网上交易资金监管力度,网上签约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交易资金均须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保证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
(二)调整存量房网上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流程。具体流程为:在交易双方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后,买方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贷款审批完成后,买卖双方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交易过户完成后,贷款银行审核相关资料,公积金中心确认相关信息,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划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管理。
二、实现住房公积金与房产信息联网,加强存量房交易中公积金贷款的监管
(一)市住建委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制订房产信息联网方式、查询内容、查询流程和保密制度。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或承租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实时核对相关房产信息,审核确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实时核对房产信息和抵押信息,审核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三、规范公积金贷款审批和监管流程,确保住房公积金使用安全高效
为确保存量房网上交易公积金贷款审批及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贷款审批工作的可操作性,市住建委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制订《存量房网上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操作细则》(随文一并下发,详见附件);为做好信息联网工作,双方签订房产信息查询系统技术支持及信息服务、保密协议。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及操作细则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存量房网上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操作细则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月29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月29日印发
存量房网上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
审批发放操作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精神,规范存量房网上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制订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交易双方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并进行网上备案。
第三条买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提供《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给银行,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对贷款进行审批后在住房公积金/组合性购房贷款文本中签署审批意见以及加盖贷款审批专用章。
第四条交易双方分别在监管银行开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到监管窗口申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签订监管协议。
第五条买方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凭相应的存款凭证到监管财务窗口,交易保证机构核实后向买方出具资金监管收款凭证。
第六条交易双方到交易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产权过户交件手续。产权过户审批通过后,交易双方缴纳相关税费,持完税凭证等各项单据到房产权证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第七条贷款银行在产权登记备案完成后次工作日至交易保证机构领取已过户至买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中国人民共和国契税申报表》、《中国人民共和国契税缴款凭证》、付款证明、担保单位出具的《担保函》。贷款银行审核相关资料并记录相关信息,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确认后发放贷款。
第八条交易保证机构在收到贷款银行发放的贷款款项后及时通知银行将监管交易资金划入卖方结算账户。
第九条交易保证机构为买方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后,买方凭身份证到交易保证机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贷款银行凭授权委托书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二、主要内容解答
1、存量房网上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流程调整体现在哪些环节?
答:原来存量房交易双方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办好《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手续后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交易双方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后,买方提供网上备案的《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材料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为:在交易双方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后,买方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贷款审批完成后,买卖双方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交易过户完成后,贷款银行审核相关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相关信息,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划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管理。
2、存量房网上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流程调整带来哪些好处?
答:一是保障整个存量房交易顺利进行。可以避免交易双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后,买方不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法办理贷款,影响交易进程的情况。二是提前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和放款时间。
3、共享房产信息给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带来了哪些好处?
答:一是提高了业务审批效率。通过联网查询房产信息,在购房提取审批业务中可以快捷地查证到购房行为真实性、是否属于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行为,在租房提取审批业务中可以快捷地查证到在本市是否有房产,在贷款审批业务中可以快捷地查证到购房行为真实性、房产抵押手续是否办好等,大大缩短审核查证时间。二是有效防范了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掌握房产信息后,职工使用伪造的购房凭证将无法实现骗提骗贷。三是有利于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在共享房产信息的基础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逐步推出购房提取无纸化审批业务,将减少职工办理租房提取和贷款业务所需材料。四是有利于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掌握缴存职工住房基本情况后,可以根据职工住房套数或面积实行差别化使用政策,在使用政策上向刚性住房消费倾斜。
4、本通知从何时正式施行?
答:市住建委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抓紧进行信息系统对接,待对接完成后正式施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前公布本通知,旨在向购买存量房的缴存职工预告政策,对准备利用虚假购房凭证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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