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下发通知,首次提出征缴增值地价等新措施,并规定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通知》还异常警示,金融机构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
不管是首次提出征缴增值地价,还是从严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是警示银行审慎贷款,这些举措一方面表明国务院看清了土地闲置的严峻形式及症结,另一方面也表明国务院对盘活存量土地和守护土地红线的治理决心。
先说征缴增值地价。土地被闲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低而获利高。虽然针对闲置土地,既有费又有税,但现有的税费征收额度与开发商囤地、倒地所获得的利益相比,不足以加快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举一例说明:去年10月杭州市国土局查处的350多亩土地每亩罚款9.5万元,但实际上每亩地价涨了约552万元,罚款额仅为涨价的1/50。
因此,征缴增值地价是打击囤地不可或缺的“武器”,只要让囤地无利可图甚至还要赔本,就有可能消灭囤地。但要意识到,征缴增值地价既涉及增值评估的问题,又涉及与闲置土地费与税的重叠问题,这一新举措须充分调研论证,否则就有可能被架空,就给了地方官商合谋钻营的机会。
再说从严征收土地闲置费。过去,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有弹性的,没有硬性标准,地方政府自然会根据自身利益弹性执行。令人惊诧的是,早在1995年就有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但至今在一些城市连影子都看不到。去年11月,深圳国土部门就表示,年内将落实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此言一出令人吃惊,原来深圳从没有征收过土地闲置费,是深圳没有闲置土地吗?显然不是。
还要谈谈警示银行审慎贷款。开发商靠什么来囤地?笔者以为不外乎两种:一是靠与政府的特殊关系来囤地,二是靠资金来囤地。而资金来源又不外乎两个渠道,一是银行,二是股市。北师大的一份报告曾指出,银行体系每向房地产行业注入4元资金,就约有1元被沉淀在土地上。这不仅加大了金融风险,也加剧了囤地。
但是,长期以来打击囤地主要是针对开发商囤地,却对地方政府囤地制约不够,这同样不利于盘活存量土地和守护土地红线。北师大的报告透露,2002年至2006年全国计划的住宅用地供应量为21亿平方米,而所有房地产购置土地总量仅14.5亿平方米。在笔者看来,如果算上过去地方政府出让出去的至今尚未形成实际开发的“生地”(由于政府原因造成不能即时开发的,也应该算是政府囤地),可能由于地方政府导致的囤地数量更多。
另外,一些地方政府至今仍然存在为招商引资,零地价或者超低地价出让土地的现象,而这些土地大多闲置,地方政府在替开发商守护着。
笔者认为,从国务院此次出拳来看,基本诊断清了土地闲置的症结,用药也基本准确,但关键问题是,药是否能直达病灶,有什么样的制度来打通、保障输送药物的通道。更要注意到,既要治理囤地开发商,又要治理地方政府囤地,需要双拳同时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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