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最近在小产权房问题上有点反复:先是表示,对于一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小产权房,可以考虑让其补齐手续后转为合法。随后又说该新闻失实。不过,部分小产权房合法化也是必然。因为拆除小产权房,不仅意味着成本损失,更会导致诸多社会问题。只有合法化,才能避免问题极端化。
小产权房存在有多种成因。从买房人角度来说,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保障房没有机会享受,商品房没有能力购买。从“合谋”小产权房的基层政府和开发商角度来说,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对农村土地监管不严有漏洞可钻,另一方面是因为有巨大的购买需求,有暴利诱惑。
今年6月,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后,北京等部分城市开始了对小产权房的治理,但大部分城市的小产权房开发与销售依然火爆,更重要的是,因小产权房引发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导致这些结果的一大原因是,对小产权房没有统一的治理纲领,各地七上八下。
国土资源部的表态是综合治理小产权房的一个信号。但是,国土资源部允许小产权房合法化却与法律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就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我认为,固然建造小产权房的基层政府官员和开发商需要处罚,但造成今日小产权房既违法又合情尴尬局面的最大责任方是土地监管部门。他们作为土地的守护者,土地却被违法使用,他们作为土地执法者,数年来却对小产权房熟视无睹,这是不应该的,国土部门需要为此深刻反省。甚至有必要对那些渎职人员进行严厉问责。不如此,不足以形成震慑力。
同时,也应该看到,国土部有关负责人此次的仓促表态有欠考虑。因为小产权房发展至今,已经不单是一个土地违法问题,更是一个涉及民生的社会问题。如果考虑不周、准备不足就仓促表态,就很有可能产生诸多负面效应。
归结起来存在以下几种可能:一是,各地的小产权房开发商和基层政府,会想方设法让项目及早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或者以其他名义变更小产权房,从而加快了违法的节奏;二是,当买房人看到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曙光,就会蜂拥而至抢购小产权房,这会使得牵扯面不断扩大,问题会更加复杂;三是,小产权房开发商很可能借马上合法化的契机,哄抬房价以谋取更多利益;四是也有可能促使部分开发商冒险去开发小产权房造成既成事实。
因此,我认为当下的工作重点是:在全国范围内叫停所有在售在建的小产权房,对这些小产权房暂时查封;要加快对小产权房摸底的节奏,不摸底就不能形成科学决策,北京等个别城市已经开始摸底,但效率还有待提高;对渎职和违法官员要自上而下进行问责,以产生震慑力;要妥善解决好买房人和农民的利益,因为他们与小产权房的利益最直接;最后,国土部年底前要出台的说明性文件要科学合理,不能给违法者留有空间。
简而言之,要把小产权房负面效应降至最低,要尽量维护好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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