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从3月中旬到5月中旬,北海市纪检监察部门共发出“问廉问责书”233份,涉及173个单位、61名干部,社会效果很快显现。
“问廉问责书”全称为“北海市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问廉问责书”,因借鉴法院传票的形式,所以又称为“廉能传票”。该“传票”要求责任单位和个人,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作出解释、表态和进行整改,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检查。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大发明,是对以往机关作风建设“老生常谈”的一次创新,实践证明确有其效,“一纸之轻,泰山之重”,足见其价值,因此有必要推而广知。
大家都承认问责制是加强行政监督工作的好抓手,但在实施过程中,因没有一种好的操作模式,致使问责制效果打了折扣。“廉能传票”的推出,不仅解决了问责制怎么问的问题,也强化了机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意识,而且与民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形成了很好的互动。既“敲打”和处理了一批问题部门和问题个人,也对无过错的部门和个人构成了压力——其实是一种心理约束。
但是,谁来向纪检监察部门发“传票”?一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都给别人发“廉能传票”,监督别人,并不等于自己一点过失都没有。如果完全依赖纪检监察部门自觉,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同级人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也要给一些不切实履行职责的纪检监察部门发“廉能传票”,促使其及时整改。
没有一项措施是完美无缺的,实行的过程也是完善的过程。因此,对于“廉能传票”,相信民众的期待会更多,譬如期盼能早日完善,实现公平、公正、公开,在其他城市推广,更希望“前进”中的“廉能传票”在北海市不要“虎头蛇尾”。有良好开局是毋庸置疑的,但千万不能演化成走过场,以此博取名声。
注:本文同时发于《生活新报》时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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