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通知》对审批程序、建设标准、资金管理都做了详细规定。《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省部级办公楼综合造价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造价标准首次公布。
郑州市惠济区政府“白宫”状办公新址、重庆江津市江津几江街道办事处豪华办公楼、河南濮阳超标准办公楼……这一纸通知有望刹住当下这些愈演愈烈的出于互相攀比、崇尚享受目的的超标准修建办公楼现象。但是,在这一新闻的跟帖里,笔者发现,网友普遍对《通知》既持肯定态度又有疑虑情绪。譬如,有观点认为,省部级办公楼综合造价不超过4000元/平方米的标准是依据什么制定出来的?面对诸多既成的事实,“秋后算帐”的做法是不是太晚了,能否收到成效?
可以说,这些疑虑有一定的代表性。不管是《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还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装修标准》的规定,实践表明并没有对一些党政机关违规超标准修建办公楼形成有效约束。这其中既有监管的缺位,也有规定本身的漏洞,譬如说,1999年出台的《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只有建设等级、使用面积、装修标准的规定,并没有关键性的造价标准规定。
造价标准的出台,意味着今后对监管党政机关修建办公楼有了进一步的制度保证。但是,这一标准制定的依据在新华社播发的全文中并未提及,民众疑虑自然难以打消。而且,省部级办公楼不超过4000元/平方米的造价红线本身就让人难以理解。因为党政机关修建办公楼的土地几乎是零成本,所谓的造价成本,只包括建筑成本和装修成本,稍微熟悉建筑成本的人都知道,4000元/平方米的成本明显过于昂贵,为建造过程中的权力寻租留下极大空间。
即使说,造价标准是合理的,但如果不加区分,仍然为部分党政办公楼继续豪华下去预留空间。因为我国南北东西情况差异较大,各省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的造价成本自然不一样,譬如说,建筑成本和装修成本中的人力成本各地就存在差距,西、北部省市明显低于东、南部省市。如果不量体裁衣,很难见效。
另外,《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近年来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这一规定也需要完善。譬如,谁是清理违规超标准办公楼的主体就是一个突出问题。如果说让同级人大来清理,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很多地方的四大班子: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都在一处办公,一般是四大班子的办公楼一起扩大一起豪华,人大都管不住自己,如何去监管其他部门?二是,很多地方监管部门和违法部门的负责人权利错综复杂,地方人大对政府及政府部门的监督形同虚设。
对清理中的超标建设项目可予没收拍卖的规定,实施起来相信也存在很多障碍。首先,党政机关办公楼一般都是一个整体,或独栋楼或独门独院,超标部分如何切割本身就存在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党政机关工作秩序;其次,拍卖受益归谁?如果继续归地方政府,那么清理拍卖本身就没有多大意义。从兰州财政局违规修建综合办公楼问题处理来看,主要责任人虽然处理了,但对违规楼的处理并没有下文。其实,政府如何处理超标办公楼应拿出初步意见,然后广泛征集民意。
还有一个现象在《通知》中没有提及,即很多超标办公楼被一些地方政府拿出来出租,作为经营性用房。如何处理这部分房的受益问题也在考验着政府智慧,决不能仅仅是没收和拍卖了事。
注:本文系原创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