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4.不要把这么点小意思理解为恋爱

(2006-12-21 15:37:14)

Q:认识一位男生,当时感觉还不错。11/11日对我发消息,让我做他的女友,我心想可以试试交往。一切都顺利发展,每天短信交流,感觉像是热恋。

他脸上有青春痘,答应帮他买护肤品。但当他得知那套护肤品要400元时,就再也没有与我联系。其实我不一定要让他自己付钱,但他那么认为,我也没有多做解释。给他发了条“我们都是太骄傲的孩子,虽然每天想者你,但总有一天你会忘了我”的消息,他还是没回音。其实只想让他把我们的关系说清楚而已。想听到他对我说“不喜欢你了”这句话,因为可以让我死心。能否给我些建议,让我从有点痛苦的情绪中解脱出来。——小包

A:现在年轻人恋爱连请做我的女朋友都是用短信的?每天发短信,就是热恋?那么分手也就可以发个短信了?既然一切都是通过短信的,你还想让他说清楚什么呢?短信的好处不就是不用当面说清楚吗?

 11/11日才提出做女朋友,你给我写信才12/8日,你们之间有什么情?有什么爱?你又有什么痛苦可言呢?你感到的痛苦不过就是,有人招惹你,后来又没有继续招惹而已。要把这么点小意思理解为你们恋爱过。给你一个小小的建议:以后用短信说请做我女朋友的男人,就当他是放屁。——吴迪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