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小年,俗话说“过了二十三,一天快一天”,转眼就是春节了。一说过年,我就想起当年在乡镇工作时喝年酒的伤心事。喝酒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然而,那时的酒风却让人伤心,以至于后来我与酒无缘了。
那时我刚参加工作不久,在乡镇做秘书工作,自然接触的人就不少,上至领导下至百姓,尤其是机关内部的同事,交往比较多。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的,每到过年大家就挨家喝酒,今天张三家,明天李四家,后天王五家,从春节前喝到春节后,年前喝不完,年后接着来。虽然那时还不兴公款吃喝,但是天天轮流着喝也真够受的。我是一个基本上不会喝酒的人,但也没有办法,必须随大流,谁让咱年轻啊,谁让咱干秘书啊。酒席上既有领导,也有长者,还有年轻的同事。因为是家宴,属于非正规场合的“乱场酒”,往往会出现“窝里斗”。
那时,每一场酒就是一场“战争”。其实,人人心知肚明,酒场即战场,酒友即酒敌。我看到那些久经沙场的人,都是“酒精”考验的老手,他们心中都有一个小九九:只有消灭“敌人”,才能保护自己;只有保护自己,才能更好地消灭“敌人”。我知道,人在场面,大家同事相称,不喝不行,喝多了也不行。人家敬你酒是给你面子,不喝就是不知好歹,不识抬敬。只好硬着头皮喝点,一桌子人每人劲给你一杯不算多吧,可是人家给你面子了,你不能不一一回敬给对方面子吧?那时,我就知道,人在场面,喝醉事小,面子事大。醉就醉吧。后来才知道,一些人是在“玩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忽悠人。酒场上混乱之中,乱花迷眼,我根本不会在意,人家有的却借举杯喝茶之际,悄悄将烈酒吐入清水杯中,有的于拭嘴之间,无声将酒浸入语湿毛巾了,更有人乘你不备偷偷往你酒杯添上白酒。于是乎,性格文静的我,只有口吐黄水,垂头酒桌一醉不起了。
事后,醉酒者往往成为机关里的话柄和丑闻,落一个“政治上不成熟”的罪名。其实,明明是人家把你灌醉的,却倒打一耙反说自己贪杯。本来喝酒是一件开心的事,但在机关内往往变成了作弄人的把戏。后来,经过一番考虑,这样的酒场实在没有多少意义,就很少参与了。现在大兴公款喝酒了,相信这样的恶作剧应该还会有的。因为,喝得再大,瞎得再多,谁也不心疼了。公款喝酒就图个热闹和气派,顺便拉点个人私情。
又是一年春节到,高兴归高兴,机关的酒场还是少去,就是朋友或自己家的酒场,也要少喝为妙,不然伤了身体,还要伤了感情,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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