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不能承受之轻(下)
(2008-09-18 09: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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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熟事 |
第二年,我就挣到了第一笔大钱:10万元,我留下6万,给两家的老人一边2万,小玉拼命地和我吵,说什么也不许我给我家钱,气得我把电视都砸了。小玉本来就不是个性情柔和的女性,这之后,她的脾气越来越坏,就像我越挣越多的钱一样,尤其是我们在日常生活细节上的矛盾,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也越来越大:铺地毯,小玉要买素色的,我买的却是大红的,因为这让我想起了家乡红红的辣椒。小玉损我:你有再多的钱出还是个农民!我的的确确就是个农民的儿子,难道这能改变吗?小玉永远也理解不了我对家乡那种深厚的感情。因为市场不景气,我关闭了企业,应聘到一家合资企业并被派到香港总部暂时工作。我在香港的时候,公司有一位娇小玲珑的小姐爱上了我,我告诉她我已有家室,礼貌地拒绝了她,她不死心,说出和小玉当年一样的理由穷追不舍。我不是“圣人”,说一点不动心是虚伪,可我始终没有答应她,告诉她:“你才22岁,你不了解我的经历,我是从内地穷乡僻壤里走出来的,你别看我表面和他人没什么区别,巴尔扎克说过‘三代才能出一个真正的贵族’,骨子里,我仍是农民。”这番表白反倒引起了她的神秘感。一年之后,为了逃避她和追求事业上的东山再起,我回到大连重新创业。
“逃避香港小姐”使我感到小玉在我的心目中的地位,不管我们有多大的分歧,我仍爱小玉,回大连的头三天,我和小玉甜蜜非常,可三天之后,战况重又恢复,翻过来掉过去的,小玉总是大声地骂我:“你好歹也来大连这么多年了,又成了款,香港也没把你熏香,盘腿坐沙发,吃生葱生蒜……真是烦死人了。”我的热情一下子降到零点,我彻底认识到爱情之外的东西在我们生活中起了多么大的作用。从此以后,我们在一个屋檐下各居一室,互不干扰。我娘此时又得了肺癌,我把她接到大连看病,只要能治好我娘的病,让我倾家荡产我都心甘情愿。我大姐随后来大连照顾我娘,小玉喋喋不休地说我大姐不会处事,我懒得理她,这时候,我更需要的是有一个人能和我一起跑前跑后地伺侯我妈,而不是再发表什么高论。我花了几十万元也没有挽留住我娘的生命,我娘临死时给了我一张3万元的存折,这是我平时寄给她的钱,她舍不得花都存起来了,这就是我娘,一个穷苦一生没有享受她那腰缠万贯儿子一天福的娘!我能有十几天的时间把自己关在屋里,反思自己作为儿子对不住娘的地方。小玉的父母来看我们,我去卫生间的时候听见岳母说:“耀祖真是个孝顺儿子,将来你弟弟要能像他就好了。”小玉说:“还摆上照片烧香上供的,改不了的农村人脾气。”我心里一阵悲哀。
我提出协议离婚,小玉哭得昏天黑地,我也非常难过。其实,无论是穷是富,谁都不愿意走离婚这一步。我曾想过:我和小玉可不可以永远的各居一室,她过她的都市生活,我过我的“都市里的村庄”生活,维系这种表面上的和睦家庭?我可不可以拥有妻子之爱的同时拥有一份额外的感情以作补偿?我想我做不到,我真的很“土”,只愿意让自己的心海承载一份爱情,我甚至在悲哀自己的同时羡慕起我那三个姐姐来,她们和丈夫在黑土地上吵吵闹闹、亲亲热热、粗俗敦厚却又和谐默契地享受着生活,贫穷已显得并不重要。
我和小玉签了离婚协议书,我把住房、车和一半存款留给了她,我真诚地说:“我忘不了你当年在我最困难时嫁给我情义,你永远是我最爱的女人,任何时候你有困难我会第一个冲上去帮你。”小玉也说:“我也爱你,以前我讨厌你的生活方式并不是我不爱你。”我和小玉都没有错,错就错在我们相差悬殊的成长背景。对我个人而言,“门当户对”不仅是门第观念,也包含着文化成分,不同的“门户”影响到我们这一段本是真挚的爱情,有很多的情侣门不当户不对但却过得美满幸福,我们没有做到。
我成了朋友圈中闲聊时的一个“人物”:一个拥有几千万资产,没有情人却婚姻失败的男人。我是大款中的一个另类,许多人给我介绍对象,我固执地把是不是农村出来的放在条件的第一位,我幻想着能和未来的爱人天天吃农家饭菜,每年去农村住上个把月,干点农活,孝敬孝敬我那快80岁的老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