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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录城市印象杂谈 |
河南虞城为整顿市容,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价格分别为130元、300元“保护伞”、小推车,并称买后即不会再被找麻烦。但一段时间后,该局态度突然变卦,买过“保护伞”的小贩也要被迫接受清理。
一把伞,因打了“城管监制”的签儿,价格就翻一番而卖到130元,看来“城管监制”这四个大字确实值钱。商贩们花这130,绝对不白花,落地摆摊儿心里塌实,不用再过躲躲藏藏的日子了,这“城管监制”的伞成了名副其实的“保护伞”。
然而,好景不长,这“城管牌”保护伞竟是假冒残次品,没遮挡几日,便失去了“不再找麻烦”的神奇功效。都说拿人钱财,予人消灾。可这虞城市容局把钱揣兜儿了,却出尔反尔,突然间有了“正义感”,有伞无伞“一刀切”,将政府的公信力抛到九霄云外。无论怎么说,商贩之所以购买“城管牌”保护伞,为的就是求个平安,享受“不再找麻烦”的特权。虽然,市容局一再声称买“保护伞”是商贩的自愿行为,但没有权力的利诱和威逼,谁愿意花这冤枉钱。
虞城县“城管监制”的“保护伞”更像是黄鼠狼找鸡收保护费,与黑社会收保护费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完全就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欺凌。表面上看,市容局卖的是保护伞,实则销售的是“公共权力”。城管是路边商贩的直接管理者,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情况下,“城管牌”保护伞,谁敢不买?
这“保护伞”卖了就卖了,商贩们吃个哑巴亏能得到特护也是不错的,可没想到,花130块钱买到的只是个短期安全,真叫人叫人唏嘘不已。如此折腾民众难免让人想起某些弄权者对黑老大们的前歌后舞,同样是“保护伞”,“为人民服务”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