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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杀野生动物,是为保护?是为钱财?

(2006-08-11 15:56:24)

如果杀鸡,是因为禽流感

如果杀狗,是因为狂犬病

如果杀牛,是因为疯牛症

如果杀猪,是因为口蹄疫

……

那牦牛、羚羊、马鹿……等岂不冤枉?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说:“狩猎并非乱捕滥杀,狩猎本身就是保护!”什么逻辑?难不成,我们将你王伟千刀万剐,还是对你好,你还要感谢我们不成?他还口口声称:“狩猎有一个原则:打老不打小,打公不打母。”他以为狩猎的人都是神枪手,如果打老不打小还可以做到,那怎么保证打公不打母?总不能你王伟跑过去攥着公牦牛的生殖器,喊:“打这个,这个是公的。”

 

如果牦牛、羚羊、马鹿……等实在死不瞑目,也只能怨:谁让中国与国际接轨了呢?!其实牦牛、羚羊、马鹿……等也没有必要有怨气,反正被偷猎也是死,被名正言顺的狩猎也是死,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种狩猎方式,也许你们还能跑,还能躲,最起码还能保住妻儿的性命!

 

也许在国外拍卖狩猎权早已司空见惯,据统计:2005,美国靠国际狩猎创汇200多亿美元,而我国仅398万美元,太微不足道了。看着人家老外赚了钱,眼儿红啊!我们也有的是牦牛、羚羊、马鹿……,我们也要赚钱!所以国家林业局毅然,“空投”下“野生动物猎杀拍卖权”!猎杀野牦牛4万美元、盘羊1万美元、马鹿6000美元……在林业局的眼里那大草原上跑的不是牦牛、不是盘羊、不是马鹿,那跑的都是大把大把的美元啊!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与其让那些老弱病残的牦牛、马鹿等自生自灭不如拿去换钱!

 

眼前都是钱,嘴里大喊着:“与国际接轨,拍卖!!拍卖!!!”拍卖就拍卖,可让人搞不懂竞买人资格为啥仅限国际狩猎代理机构和国际狩猎活动组织机构,“国际狩猎”——言外之意就是让外国人在中国进行狩猎活动。这是向外国人炫耀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的丰富吗?

 

据王伟透露:目前,他们正积极筹备成立中国国际狩猎俱乐部。看来中国人也快可以拿起枪光明正大地对着牦牛、马鹿……发射子弹了,不光挣美元,人民币也是要收的。4万美元一头牦牛,合人民币(按1:8计算)32万元,数目不大不过也不小,哪个中国人敢举枪打倒一头牦牛,我看法律的枪口离他的脑壳也不远了,不是追究他狩猎的责任,而是要查查他32万从哪儿来的?!

 

“狩猎是为了保护动物”——这借口太幼稚了!我想中国还没有到靠猎杀野生动物来保护野生动物的地步吧!偷猎依然肆虐,合法化的狩猎绝对是对野生动物的雪上加霜!今天拍卖了猎杀权,明天就会有更多的非法猎杀者去猎杀,引发再次捕猎野生动物狂潮。真想问问国家林业局,那些偷猎者屡屡得手,是不是你们的暗箱操作,偷卖了野生动物的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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