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社会真是好,想出名,你就打官司!
陈凯歌要告胡戈,因为篡改了馒头。
汪洋要告郭德纲,因为他老婆被人涮了。
霍氏子孙要告《霍元甲》编剧、甚至作为主演、投资人的李连杰,因为他们祖宗被戏弄了。
好!很好!
这证明中国的法制正迈向成熟,人们已经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了,只要有利益冲突,咱就打官司。可法院的大门也不是那么好进的。想打官司,请个好律师,不如“请”个好法官啊!
说“尊重法律绝不是尊重法院和法官”,这简直是屁话,咱尊重法律,那法院和法官可得尊重法律呀?!
全国规模最大的中级法院之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包括两名副院长、数名副庭长等在内的共13名法官,被纪检部门查出受贿400余万元。安徽阜阳中院法官群体腐败案透视:吃喝嫖赌齐全。这只是冰山一角啊!
话题扯远了,越说越大了,还是回到《霍元甲》案。
本来事儿不大,片方既然利用人家祖宗挣钱,就该分人家点,改完的剧本也该让人家子孙先看看,谁让霍元甲的孙子还活着,人家又那么较真儿。
即使影片内容是真的,也得征求霍氏子孙同意,谁会揭自己祖宗的遮羞布呢!
《霍元甲》案已在京立案了,原告,即霍元甲内地唯一健在孙子霍寿金提出四项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影片《霍元甲》在全球范围内的一切发行放映行为;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在影片已经公映的区域范围内,通过公开方式就影片对霍元甲生前名誉及其原告本人名誉权造成的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以书面方式向霍氏后人公开赔礼道歉: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从诉讼内容讲,我个人认为有些过了。停止放映,先不说片方经济上会有多大的损失,至少广大热爱电影、热爱霍元甲、热爱李连杰的观众损失就很严重。影片中确实可能有许多扭曲历史、虚构的情节,可这就是电影的魅力,它不是专题片,死板的走正路,只讲正史,隐盖那些鲜为人知的故事。再说,影片中也标注了“纯属虚构”。看了霍氏子孙的反应,让人不免想,影片是不是真的戳到了他们的痛楚,到底是“虚构”还是“事实”?其实霍元甲其人,国人自有认知,他就是打掉“东亚病夫”牌子的英雄,他是人,不是神,应该有情有爱,有血有肉。
诉讼中提到恢复名誉权,俺搞不懂要怎样能恢复,是重新再拍个电影,还是怎么的。电影已经演了,不像《无机》,反响很好,影迷很热爱,这演也演了,如泼出去的水,难收啊!
我觉得第三个诉讼请求还是很应该的,片方应该郑重地去道歉,其实许多东西,不是非上法院去解决。就是片子真砸了,也要赔本赚吆喝。再给点经济补偿,就当授权了。总不能让影迷太失望吧!
《霍元甲》不是《艺妓回忆录》,那个是三个中国婊子的玩意,口口声声为艺术献身,扯淡,就是想体验她们奶奶或姥姥被小日本干的感觉,变相卖淫收钱罢了。《霍元甲》是部好电影,它砸的外国人,让国人振奋,它挺起了中华民族的脊梁,把它送上法庭,甚至锒铛入狱,太不值了!
霍氏子孙要有点艺术奉献精神,不能因一己之私,断送了《霍元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