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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蓉不同意离婚、宋喆被抓,他们背后的律师团队如何运作?

(2017-09-14 18:11:48)
标签:

法律

律师

分类: 法律热点

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在消沉一年后突然在昨天又火遍头条,两人的离婚案现在转眼进入第二季,而且剧情反转,一个民事纠纷正在进入一个刑事领域。看来作为公众人物,其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都是巨大的,网友们纷纷发表评论,各公众大号也爆文频出。

昨天的新闻说道,宋喆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北京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而马蓉在与王宝强的离婚案中表态双方还有感情,不同意离婚。

新闻简短,但背后却是风起云涌,硝烟弥漫。双方的律师在幕后交锋与策划,法律的运用正是各自终极大招。目前看来,王宝强一方已经从劣势变成优势,从战略防守转变成了战略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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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我想宋喆一方的律师也将会粉墨登场,当然,他们要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作为第三股律师力量进入这场名与利、道德与法律的角逐之中。

作为旁观者,去冷静分析各方立场,并从中寻找和总结法律的运用和实践经验也算所得。

作为离婚案的主角王宝强一方来讲,其在离婚案中诉称马蓉转移财产,且与第三者宋喆有婚外情关系,认为对方作为过错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精神损害,不分或少分所转移的财产,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等。

然而,正如本律师之前撰文所述,在第三者和转移财产方面王宝强方负有举证义务。而民事案件中,律师调查权有限,而王宝强作为受害人,甚至在起诉时还要借钱支付诉讼费用,可见其未能预见到此情此景的发生,即提前保存有效证据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如何反败为胜,正是考虑王宝强的律师“做刑事案件的离婚律师”之法律功底。

事实上,应当指出的是,代理律师是否具备综合争议解决能力,这与代理人在各法律专业领域均有实践密切相关。如单纯只专一门,或没有一个综合的法律团队,恐怕不能兼顾全局,运筹帷幄。

而昨天的新闻,正是王宝强律师团队这一年时间法律成果的转换。宋喆被警方羁押,证据上的劣势看来将通过警方介入得已突破。当然,如何促使警方立案侦查,没有先决的基本证据也是难以达到立案标准的。对此,其团队中刑事律师和公司法律师的作用正凸显出来,相信,通过对公司账目、财务证据的缜密分析以及所涉相关法律条款的综合运用,宋喆作为王宝强公司职员,经基本证据查实,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转移侵占公司财产正是其被抓的主要原因。

接下来,如何关联刑案所得证据与离婚证据的匹配和运用,也将考验律师“刑民交叉”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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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为马蓉一方,其律师团队的工作重点在第一季中应当是争取其离婚财产分割利益最大化,争夺孩子抚养权占取优势,以及如何化解或举证反驳王宝强一方对其转移财产和第三者过错方面的控诉。

似乎我们看到,第一季中马蓉一方虽受舆论指责,但仍活得潇洒自在,离婚案进展对其来说较为顺利。且与宋喆之关系还常见报端,似乎“有情人终成眷属”之感,而王宝强一方则低调消沉,现在看来,原来是在憋大招,如王者荣耀一般:“猥琐发育,别浪”。

而现在情势急变,新闻报道马蓉一方已经在离婚诉讼中表态“与王宝强还存在感情,双方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作为经常代理离婚诉讼的律师,非常清楚此种表态一般有如下几种含义:其一是确实是对方想离婚,而我还爱着对方,感情深厚要维护婚姻;其二是我现在不同意离婚,因为现在离婚不合时宜,有某种顾虑,比如考虑到孩子;其三是我现在离婚不占优势,先不同意离婚,等我准备好证据再跟你算账。其四是我即使知道跟你已经没戏,但我要耗你时间,让你在某些条件下跟我妥协再说。

现在马蓉是基于什么以上哪种考虑呢?本律师并非代理人,不作妄断,但肯定有以上其一之考虑。结合到宋喆被抓,有网文表示此乃缓兵之计,因对方已下一城,围魏救赵已获成功,同意离婚的话,如经法院查实宋喆转移财产是替马蓉所为,则其将有无法分得转移财产的法律风险。如不同意离婚,根据警方调查,或能从马蓉口供中得到财产系借宋喆之手,而宋本人并无侵占之目的,或能解救宋免于刑责。正反既已难得财产分割最优方案,暂不离婚方为上策。因此,此棋也是马蓉一方律师经分析后所为,亦情有可原,结果如何,暂且观察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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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马蓉律师团队现在如果没有刑事律师介入也十分危险,根据马宋之关系分析,宋涉刑案难免不牵涉马蓉,而马蓉作为王宝强之妻,在公司运作方面也有相关职务,其中因涉及财产,是否会因此而触犯刑律亦未可知,作好相关准备和预判是马蓉方所要考虑的。

而作为第三股力量的宋喆律师团队,不知现在是否已经组建,但不论如何,作为犯罪嫌疑人,宋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之规定有获取律师辩护之权利。在其委托律师后,律师应最大化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其是否有罪,罪轻罪重均应审慎分析,提供辩护代理方案和建议,最终由法庭结合控辩双方之证据进行裁断。

法律是道德标准的底线,而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无论如何,在危急时刻,请与律师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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