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肮脏,一半是冤枉
 
文/南开浪子
 
太阳和马刺的西部半决赛正打得你死我活不亦乐乎,但时下讨论正酣的焦点不是哪支球队将最终晋级,而是鲍文的铁膝是否故意瞄准了纳什的裤裆。考虑到男人的命根子这个部位实在太过敏感,联盟专门针对这个动作展开了深入的调查。鲍文到底有没有传说中的那么“脏”不可赦呢?套用王朔一部小说的名字:一半是肮脏,一半是冤枉。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事不过三”。对于鲍文来说,偶尔一次两次地让对方球员或者主教练感觉很不爽,还可以用“意外事件”来做挡箭牌。作为法律术语来讲,“意外事件”不同于“故意”和“过失”之处在于:它完全不受人的意识控制,而且发生的概率极低。说得通俗点,两口子在一起过日子,难免会锅盖碰锅沿儿;同理,在联盟中混日子久了,也背不住发生一两次伤及无辜的事件。但上因特网搜索一下鲍文的个人资料,被他黑过的大腕完全可以用“打”来形容,鲍文绝不是“初犯”,而是“惯犯”或者“累犯”。
 
暂且不论这次系列赛中鲍文是不是故意“耍流氓”,也不去追究小斯说鲍文是“肮脏的球员”属不属于“诬告陷害”的范畴,单是掰着手指头数一下遭他暗算的球员,你就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小子真脏!如果说暗算科比、麦迪、弗朗西斯、卡特、托马森等球员还有点“仇家见面,分外眼红”的意味的话,连自己的好朋友雷·阿伦都不放过就有点心太黑了,难怪卡特说他是杀人犯,而尼克斯主帅托马斯甚至要“打断他的腿”。
 
话又说回来,鲍文打球风格肮脏不假,但把所有这些案件的发生都归结为鲍文早有“犯罪动机”,也有点夸大其词不近人情。作为联盟中数一数二的防守悍将,鲍文往往会被主教练委以重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冻结对方的箭头人物。NBA是一个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圈子,你防不住人家,就得不到主帅的宠幸,竞争的惨烈性决定了鲍文每次防守都会用尽平时绝学,这也难免会发生动作过大误伤防守对象的事情。
 
“被害人的陈述”在证据规则中具有很强的证明力,但定罪量刑也不能只听被害人的一面之词,在被害人喋喋不休地叫嚣着要“杀死鲍文”的幽怨声中,难免夹杂着冤枉鲍文的成分。“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谁知道这些被害者的咬牙切齿是否包含着影响裁判甚至在赛场外为自己找回面子的因素?否则为什么那些赛后大倒苦水的球员往往都是鲍文的手下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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