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本经济产业省将中国14家企业和科研院所列为技术设备出口管制对象,“避免提供足以协助中国导弹研发的技术”。
这14家单位包括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长城工业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首都航天机械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北京控制工程研究所、北京遥感设备研究所、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所、陕西动力研究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 日本政府指令经济产业省,凡是涉及向中国管制“黑名单”中的企业出口设备或技术,必须先经经产省审批,“违者将处予行政或刑事重罚”。
美国对华贸易“黑名单”与日本“黑名单”多有重合之处,日本和欧美之间“内部控制名单”存在管制情报交流体系,日本“黑名单”与美国和欧盟的影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日本的对华贸易“黑名单”长了一倍。
中国在进出口技术和设备方面的行为是符合国际规范的。90年代以来,中国加入了很多有关技术设备出口的国际组织,中国技术设备出口管理体系也已经规范化并与国际接轨。日本在此时出具“黑名单”的原因是为了对中国发展设置障碍,防止中国国力增强对美日造成威胁。从长远来看,日本对华出口技术和设备进行限制还将延续下去。
这就是在WTO框架下的自由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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