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近岁末,席卷全国的“电费清欠”风暴,正在各地飙刮,国电公司能否确保今年电费回收经济指标的“打折”完成,11、12两月的清欠成功是关键。
通常观之,从理论上讲,电力是商品,市场经济条件下欠债还钱本无可厚非,况且已实施近10年的《电力法》早有明确规定,但实际并非如此。
当下,地方财力、企业经营与改制、公共权利部门,在本质上已成为制造电费拖欠和阻碍电费清欠的三座大山,而在三座大山背后,还有地方政府那一只只无处不在的强势干扰之手。于此,国电系统纵然有愚公移山之心,更多时候也只能望洋兴叹。
14省黑名单与“300”亿欠款 11月19日上午,在长沙湖南省电力公司大楼,《新周报》记者与国家电网公司(下称国电公司)前来督战“电费清欠”的督察组不期而遇,领队者为华中电网公司审计部部长谢劲松,一行神情凝重、风尘仆仆,正欲赶往长沙电力公司与欠费大户“对阵交流”。
国电公司提供给《新周报》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湖南省用户累计欠费高达28.137亿元,虽比2003年降低1.0855亿元,但该省“欠费回收率”仍位居全国倒数第一。
“去年湖北欠费回收率是全国倒数第一,今年不过是‘轮庄’到了湖南,华中公司成了全国重灾区。”国电公司生产运营部一负责人向《新周报》透露。
据《新周报》掌握的独家资料显示,因今年“审计风暴”披露“林孔兴、高航”案而声名大噪的华中电力公司所辖6省(鄂、湘、豫、川、赣、渝
),相比国电公司所辖同级华东、西北等四大公司而言,确属名副其实的重灾区。在此次国电公司重点督察的全国14个黑名单公司——排名最后的6个省级公司中,华中就占有4个,依次为湖南、湖北、四川、重庆,其中四川高达16.22亿元,即使排名第8的江西省,也高达14.2亿,截止10月底,整个华中欠费总额已过80亿,理所当然成为国电重点稽查对象。
更让中央及国电高层深感不安的现况是,电费回收的惨烈图景并非唯有华中,国电公司下属五大公司及数十个省级分公司无不整体性脸上刻字,东北、西北等大公司与华中一样,当属“旗鼓相当”的重灾区,无一幸免。
上述国电公司部门负责人谨慎告之《新周报》:“尽管会有不同统计口径,但综合各省公司日前应收电费账款余额来看,保守估计全国电费总欠费数字已将突破300亿大关。”
自进入每年10月底例行电费回收阶段以来,一组组让国电高层寝卧难安的数字频频上传,湖北新增拖欠电费1.94亿元,四川1.34亿元、新疆电力公司新增高达2.21亿元……
11月16日,国电公司在召开的“全国电力生产经营运行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新疆、湖南、四川等省公司发出“黄牌”警告。
电费回收的严峻形势,无不使高层动容,而素以泼辣强悍作风著称的国电公司新任掌门人刘震亚,更是心急如焚。
新周报》独家获悉,11月1日,由中组部副部长王东明宣读国务院任命状,出任国电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的刘振亚,在接替赵希正履新不到3天的11月4日,就紧急召见全国欠费“黑名单”上的14个省级分公司负责人进京述职,主题是——如何清欠?这位来自山东鲁能的国电最高决策者,在16日召开的青岛“国电公司系统主要负责人会议”上还慎重表示:“对已有人力资源布局我不会有任何调整,但不排除因为‘电费回收’工作不到位,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考核调整。”
国电公司“考核力度”的加大,使各网、省公司负责人如坐针毡,而实际上,不仅省级,包括国电和各网公司都被迫进入了全力以赴的清欠状态。自11月初以来,国电公司和五大网公司的“电费清欠督察”组,不时开赴全国数十个省级公司督察,一场不见硝烟的全国电费清欠战役打响了。
“这场战役不是现在才开始残酷的,早在几年前就进入了相持阶段,今年最突出。清欠到底能有多大效果?实在无法预料!”国电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一位人士向《新周报》苦涩表示:“这次全国清欠行动能完成10%欠费回收,就算大功告成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日前高达300亿的电费债务究竟是如何形成?为何如此难以清欠结零?它们将对国电公司整体造成何等影响?
江西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崔保卫接受《新周报》采访时认为,电费清欠之难主要有以下原因,一受地方财力影响的欠费日益增加;二是很多企业利用改制、重组之名形成的呆死帐逃避债务;三是公共权利部门欠费数额剧增。
地方蹩脚财力导致“灾害欠费”悬空 有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的电费回收之所以出现当前状况,与各地方政府的种种“制约与钳制”也不无干系。
在江西省电力公司当前14.2亿的累计欠费总额中,尤以九江电力公司为最,高达1.7亿。
“这其中1998年为配合地方政府抗洪排涝就占有6000万,并且政府到目前为止根本就没有制定任何还债计划。”11月16日,江西电力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丁平在他的办公室向《新周报》无奈表示。
众所周知,发生在上世纪1998年抗洪期间,震惊中外的九江破堤惨剧中,滔滔江水冲进九江城,全城几小时之内顿成泽国。当时,为保灾后重建大局,九江电力部门全力支持日夜排涝数月,6000万电费欠款由此而生。
据九江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潘林如向《新周报》介绍,自1998年以来6年间,江西省电力公司曾数度为此与九江市和江西省委省政府“沟通”,但一直未见任何实质性进展:“江西和九江市当地政府的基本态度是,肯定承认欠费,但希望能由国家出面统筹解决。”
万般无奈之下,在2003年上半年一次最高规格清欠行动中,九江市电力公司向江西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统一递交了“电费清欠专题汇报”,希望能由中央出面统一解决,但国务院相关部门在复函意见中认为:“全国各地灾情都很严重,希望江西当地政府能自行消化。”
“辛辛苦苦绕了一大圈还是回来了,现在好了,既然国务院都是一副体谅当地政府难处的口气,当地政府更是有理由不再关心这笔电费了。”江西省公司一高层对此颇有怨言:“所以,最近九江供电公司总经理华山请示,今年到底向不向政府提这笔电费欠款?我给他的意见是,你看着办好了。”
江西省电力公司高层非常体谅九江公司清欠难处,他们深知当前需要当地政府,出面调节的电费清欠问题简直是多如牛毛,既然98抗洪排涝欠款回收无望,何必提起来不愉快呢?
较之江西,湖南由自然灾害产生的电费拖欠数额显得更为严重。
与九江1998年抗洪一样,湖南洞庭湖流域也是年年遭遇洪涝灾害,每年都有大量的排渍电费难以收回。特别是1998年、1999年两年百年不遇的洪灾和2000年旱灾,湖南大部分地区严重受灾,发生巨额欠费。洞庭湖区历年欠费已达1.2亿,湘西自治州仅1998年就欠2500万……。湖南电力公司用电管理处提供给《新周报》的保守数据显示,截止2004年10月为止,发生在湖南省因自然灾害原因政府的电费欠款总额已经高达2.6亿元。
与江西面临的状况如出一辙,湖南省电力部门同样处于讨债无门的境况。据国电公司相关部门介绍,类似江西、湖南由自然灾害原因引发的欠费大户,还有重庆、四川、云南、湖北等省市,2003到2004两年多来,湖北武汉市新洲区周埠、范咀和金岗三村共欠排涝电费3500元,全国历年积累灾害欠费数额不下10亿元。
据记者了解,这种由自然灾害发生的巨额电费,还存在另一共性——还款主体不明确,责任不清晰,中间环节特别多,电费收取落实不到位,电费被挪用现象非常普遍。这也是造成“自然灾害欠费“高居不下的重要原因。
湖南岳阳供电公司一负责人告诉《新周报》:“实质上,98到2000年里,因为各有责任田的原因,很多农民的排涝排渍电费都交给了当地县、镇两级政府,但就是到不了我们供电公司的帐上。
不过,在记者跨省采访过程中,各省级电力公司的受访者还是普遍承认,虽然当地政府有还款不积极的主观故意,但地方财力有限还是主要原因。
“如果有上海江浙一带政府的雄厚财力支撑,我相信地方政府肯定会考虑优先还款,可现在没有,当地政府就只会选择把有限的资金拿来用到更需要的地方去,对此,你供电部门还真是无话可说!”九江供电公司黄帮涛认为。
政府为企业政策性“欠费”撑腰 在企业所欠电费中,陈欠电费的回收最为艰难,全国有70%的陈欠电费企业是困难、破产或改制企业,但在所有企业欠费中,仍有相当一部分为政府部门撑腰所致,这就是电力部门通常称谓的——政策性协助企业欠费。
所谓“政策性协助欠费”,通常指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受市场影响,价格下滑,生产成本增加,经营困难,但这些用电大户却“电是商品,用电必须交钱”的意识淡薄,认为电属国家所有。这些企业针对电费催缴,运用的最熟练也是最流行的一个杀手锏是:“如果电力部门敢拉闸停电,造成职工堵路、上访等恶性事件后,那就由你供电部门负责。”
湖南省电力公司用电处对此感受最深,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为确保地方稳定,往往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减免企业的欠费,企业经常请政府来说情,致使电费回收工作经常处于被动状态,而欠费大户反而感到欠费有理,欠费有利。”依仗政府部门频频出面化解清欠危机,这些用电大户不是想办法筹措资金交纳电费,而是相互之间攀比欠费,千方百计以种种借口、理直气壮地拖欠电费,更有甚者——很多企业根本就没有把电费纳入正常生产成本,拖欠电费已经成为他们转嫁经营困难、度过难关的最有效手段。
国电公司提供给《新周报》的一份资料显示,湖南14个电力公司中有11个公司的欠费在1亿以上,30亿电费欠债由此形成,其中,欠费最多的三个公司是湘潭(5.4004亿)、长沙(3.9462亿)、和娄底(3.3332亿)。据介绍,在以上地区中,典型依靠政府撑腰欠费企业有湖南铁合金厂、湘江氮肥厂、岳阳桃矿、湘潭锰矿,完全属于恶意占用电费的有邵阳自来水公司。
据记者调查,在湖北省黄石市,由地方政府支撑的黄石矿务局就累欠电费2.55亿,相当于一两个地市级公司的欠费总额。
湖北省电力公司也曾对黄石矿务局“动过真格”,但终因政府出面援手和种种现实原因而束手无策,供电部门手中唯一能牵制用电大户的“硬招”——
拉闸断电,在黄石矿务局面前却屡屡失灵。
“我们现在不敢对它断电,98年停了2个小时,结果矿务局号召几千职工上街堵路静坐,政府一下慌了神,省里面马上来紧急电话要求恢复供电,否则近2万职工都闹将起来了谁负责!”湖北省电力公司曾参与该局清欠调研的熊威告诉《新周报》。
据了解,自上世纪1989年始,该局就开始拖欠电费,1992年以来递年巨增,当地供电部门曾每年依照《电力法》下达催收电费通知,无果之后再下达停电通知书。但黄石矿务局仗着自己的国企身份和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屡屡置若罔闻,每年都依靠省政府领导批条子给省电力公司化险为夷、恢复供电,此举一直持续至今。
今年10月底,迫于国电公司整体“清欠”考核压力,湖北省电力公司对这个“老赖”大户,再次下达“10月27日”拉闸停电的最后通牒,当黄石市委书记出面疏通之后,湖北公司将拉闸停电的时间推延到一周之后的11月4日,结果,该企业即刻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到电力部门说情,一来二去,多方政府压力导致“清欠工作”再次落空。
“更让我们感到气愤的是,黄石矿务局完全在恶意拖逃电费,政府部门和保持稳定成了它对付供电部门清欠的两大杀手锏了。”华中公司一位深谙黄石矿务局“瞒天过海”手法的部门负责人告诉《新周报》。
据湖北电力公司深入调查获知,黄石矿务局为了能有效、完全地拖欠电费,已将集团所有优良资产全部划转到一家新注册的“黄石工矿集团有限公司”中,而承担巨额电费的老公司现在仅保留两个部门,一为退养办,一为清欠办。
“起初电力部门还以为它保留的‘清欠办’,也会考虑一下电费清欠问题,结果发现这个‘清欠办’唯一的功能就是清欠外埠公司曾经对黄石矿务局的债务拖欠。”湖北电力公司一中层提及此事时,不禁摇头叹息。
据湖北省电力公司一项统计显示,这些依仗政府部门欠费的大户主要集中在煤炭、冶金、建材、化工行业,2003年,该省这4个行业所欠电费占整个欠费的70%以上,拖欠电费高达千万元以上的企业有9家,占欠费比重达55%以上,整体欠费高达10多亿之巨。不仅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地均概莫能外。
华中电网公司审计部门一负责人指出:“实事求是说,这些企业的困难确实有,但远没有到不能坐下来制定还款计划逐年清欠的地步,何况,近几年的发展形势非常喜人,关键是它们已经习惯依赖政府出面逃债了。”
地方公共权利部门成欠费“新鳄”
《新周报》记者在跨越赣、湘、鄂三省的实地调查中,无论是省级、地市级电力公司,还是县级电力公司,受访者众口一辞反映,各级政府公共权利部门自身的拖欠电费数额和负面影响,已成为越来越严重的“清欠”新问题。
电力公司眼中的地方公共权利部门,通常指省、地市、县市和乡镇四级政府组织中所属的党政机关所有部门,还包括驻地部队、武装、公安、看守所、监狱劳教部门和中央部委驻地特殊企业等。这些部门的欠费,仅指因为办公、家用和所辖第三服务产业的实际欠电,并不包括排涝等公共承担电费部分。
据江西省电力公司市场营销部汤克艰向《新周报》介绍,在11月初公布的14.2亿全省欠费总额中,各级政府欠费比例为6%,约1亿元,仅南昌市2004年的政府部门新欠就高达100多万元。在江西省101个县级电力公司中,2004年新欠8300万元,其中绝大多数为县委县政府直属部门和其招待所拖欠。
湖南2004年电费回收汇报材料显示,2004年初全省党政机关共拖欠电费0.6亿元,“最为严重的拖欠部门是政府权力部门,与它们无法沟通,”到目前为止,湖南省党政机关欠费数额已经过亿,但清欠工作举步维艰。据记者了解,2004年中,湖南省政府也曾下文帮电力部门催收过欠款,但迄今也只收回不到700万元。
有人士指出,毫无疑问,政府机关既是供供电企业的重要用户,也是供电部门与电力使用大户之间的“调解员”,一旦出现重大供电矛盾,双方首先想到的是去找政府出面调解。而如今这些政府权利机关纷纷“带头”违规欠费,又如何能在调解过程中保持中立和公正呢?而于供电部门来说,考虑到平衡与‘地头“政府的依附关系,面对每年的清欠压力,只能是进退维谷。
国电公司新近退任的一位高层曾这样评价说:“地方公共权利部门欠费问题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是广泛而持久的,其对电费回收环境的破坏程度,远远超过一般企业欠费大户。”
也有国电系统内部人士指出,公共权利部门欠费如此“嚣张”,也有电力部门自身的原因:“在地方上,电力公司往往与地方各种利益交织在一起。”
《新周报》记者在实地采访中获知,华中电网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在修建“中国第一电力大厦”(该大厦有多项功能破全国和亚洲纪录)和职工宿舍楼过程中,无论是土地划拨还是各项建设规费的上缴,都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减免。所有人都能看出,该公司与地方政府的友好关系显得异乎寻常,更有该公司中层传言说:该公司负责人可能会出任该省副省长。
11月17日,《新周报》记者在江西省电力公司采访时,偶然亲见了该公司对来访领导的一次热忱接待片断。上午8点30分左右,该公司一楼的电子屏幕反复出现欢迎来访领导的红色字幕,一幕为:“热烈欢迎……领导来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另一幕为:“祝……领导小组代表身体健康、工作如意。”两快字幕有规律地交替出现,倍显殷勤之至。记者发现,在大楼门口,每天例行的一名武警站岗,已临时增加到两名。记者还注意到,在大厦一楼电梯处,有一名整装俏丽的公司女职员,正等候在一部已经开启的电梯门口,她正在恭候领导们的大驾光临,在她身边有一标牌特别显示“会议专用电梯”。
欠费对电力的”破坏性”影响 全国性的巨额电费拖欠,到底会对国家电力部门造成何等深远影响?这确实是一个沉重话题,不能简单一语概之。
据国电公司一位部门高管向《新周报》介绍,国家电、网实行分家之后,国电公司实际上成了一个电力销售中间商,要维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就要实现售电利润的正常回收,而利润的唯一体现就是做到电费回收结零。
“表面上看国电公司对五大区域公司和省公司的考核有三大指标,均价、线损和电费回收,实质上前两项都是虚的,关键在于第三项电费回收上,这是个硬性财务指标。”
据这位高层介绍,国电公司对下属公司的考核非常严厉,连续几年推行“按月结零”和“按年结零”管理方式,要求所有公司严格完成下达的经济指标。
湖南电力公司一副总经济师告诉《新周报》:“国电公司就考核你每月每年的电费回收帐款,是否按时划到了指定账户上,它甚至不管你这些帐是真是假,就算是下属公司借债来冲抵欠债,它也是照单全收。”
上述国电部门高管告诉记者,据公司财务部门相关统计口径显示,2002、2003连续两年,整个国电公司的净利润都徘徊在100亿左右:“这个净利润的比值是非常低的,占整个国电公司固定资产受益率的1%不到,比存在银行的利息还要低。”
由上观之,近300亿的电费欠账,就相当于国电公司连续三年的净利润之总和。
因此,国电公司的考核在下属公司看来不仅严厉,而且残酷。
首先,各公司不可能做假利润,即便能短时间拆借资金填补亏空,但也不能始终维持,因为与考核奖励相关的“奖金”、“加工资”和诸多福利开销项目,其最终还是要来源于各省公司自身——羊毛出在羊身上。
其次,各公司也相应制定了电费回收考核办法。2004年湖北电力公司对未能完成电费回收考核任务的单位处罚如下:1、扣减单位全年工资基数的2%;2、扣减党政一把手、分管营销副总经理工资8000元;3、取消2004年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与上述关乎国电公司利润和职工考核待遇相比,巨额电费拖欠所引发的另一个不可预见的后果是——严重威胁整个电网的正常维护和运行。
以湖北为例,2003年同期,全省用户累计欠电费高达11亿元,其中新增欠费3.53亿元,2004年湖北省用户累计欠电费8.48亿元,新欠1.94亿元。欠费大户主要集中在煤炭、冶金、建材、化工行业,这四个行业所欠电费占整个欠费的70%左右,导致湖北省电力公司资产负债率连续两年高居80%。
“用户拖欠我们的,我们就只好拖欠电厂的,长此以往,整个电网将被欠费拖垮,”湖北省电力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邵如俊在一次接受某财经媒体采访时这样说。
据《经济观察报》记者的公开报道显示,华中电力公司所辖省级区域公司,“由于长期遭受巨额电费拖欠困扰,不仅大量占用电网的流动资金,把电网公司拖得捉襟见肘,还使电力生产企业苦不堪言。”
上述报道分析,由于电网一般是按电费回收率向发电企业结算电费,因此电网拖欠电厂的费用也不在少数。仅以几家电力上市公司为例,据其半年报披露,湖南省电力公司欠华银电力电费2.38亿元,占总交易金额的54%;湖北省电力公司拖欠长源电力电费2.1亿元,占总交易金额的41%;桂冠电力应收广西电力公司电费账款2.6亿元……
巨额电费拖欠对电网造成巨大威胁的问题,已引起高层普遍关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曾针对湖北的巨额欠费批示说:“长此下去,电网如何维持?此问题已成为电力体制实行厂网分家后干扰电力正常运营的一大隐患,在电力供需日趋紧张的今天,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暂无解决之道?
几乎每到岁末最后几月,各欠费大省的当地政府都会配合电力部门例行下发一个《关于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通知》,但效果甚微。地方政府在大力支持电力部门清欠的同时,更多的还是要确保地方经济的正常运转。
湖北省经贸委副主任詹才泳曾针对电费“清欠”工作强调过一个最基本的底线:“对特困企业的电费清收不能太急,在清缴电费过程中,既要考虑供电企业的利益,也要兼顾特困企业的社会稳定和特殊企业的安全生产。”
虽按《电力法》规定,供电部门有权对长期拖欠大户实行停电清欠,但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在下发的《关于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通知》,仍然规定:供电企业在采取有关催费措施之前,应报经同级政府同意。此规定意味着——如果同级政府不同意,自然就不能实行“停电清欠”了。
既然电费回收如此艰难,那么,电力部门能否考虑通过适当提高电价方式来减少和冲抵欠费损失呢?
11月18日,面对《新周报》记者“能否考虑提价”的提问,国电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一位负责人予以了坚决否定:“这绝对不可能,国电系统的任何电价都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定价,任何部门都不可随意改动。”
从理论上看,这种调价应该算是解决电费亏空的最好办法,仅以湖北为例,湖北如今每年的用电量是480亿个电量,如每度电价能增加1分钱,就会增加480亿元的电费收入,全国300亿电费欠款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
“不仅国家不允许,我们电力部门也绝不可以这样做,湖北本来就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480亿无论对企业还是地方财政,都意味着是一笔巨大的经济收入,这个损失将是巨大的。”
面对如此庞大的电费欠账,到底有没有解决之道?
据《新周报》了解,早在三年前,就曾有学者向国电公司高层建议,能否参照银行处理债务的方法,专门成立一个“资产管理公司”清欠债务,具体操作是:与欠费大户商量按一定比例回收电费,遵循“能收多少就收多少”的原则,尽最大可能减少电费损失。譬如,一用电户欠费1000万,但通过商量能收回300万就可核销。
但该建议并没有被高层采纳,在实际操作中“尽量减少电费损失”的构想几乎没有可能,因为,没有任何电力公司负责人愿意冒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其理由也非常简单,毕竟电力部门所属资产都是国有资产,电力行业属于中央垄断国有企业,任何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动,中央不出大政策,下面具体操作者何必惹火烧身呢?
对此,湖南电力公司用电处处长齐光胜认为:“其实,我个人也觉得这个参照银行处理电费欠债的办法非常好,可以尽量减少电费回收过程中的损失,因为,随着大量欠费大户的改制和破产,按《破产法》规定,电费只能算作一般债权对待,要在这个改制企业保证职工安置、社保、劳保和银行等债务清偿之后,才会被考虑涉及。”
“可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国电公司就是不颁发有关灵活的电费清欠方式,宁愿很多电费欠账慢慢成为呆帐、烂帐,以至于最后通过正常途径核销掉。”
(特别致谢国电系统李顺平、李湘、熊威、张传恩等提供采访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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