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猪手涂涂—单幅、涂鸦 |

最近,小猪频频寻到新欢,天天念想,巴不得日日与之为伴。
第一欢,打牌。小猪曾经对此深恶痛绝,绝少沾染此等浪费生命的物事。但,自从最近组织过几次腐败活动,和一干好友打牌后,居然尝出滋味来了。打牌是聚众的最好理由,真正的乐趣,还是在“聚”上。当大家都聚精会神讨论同样的主题时,很有归属感和成就感。牌技不好如猪的人,几次打下来,竟然有小小进步,很多次打大怪路子都跑得最快。
第二欢——玉米。我吃东西,好吃的猛吃,不好吃的不吃。比如,我不喜欢肉。筵席上,多美丽的肉肴,都对我毫无吸引力。我给虾米做诱人的肉肉,他埋头痛吃,我无动于衷。而对自己喜欢的食物,我专一又执着。
从小就不喜欢玉米。可我的亲人们似乎很喜欢那些白白黄黄的棒子。每当看到他们的嘴在棒子上吭哧吭哧地移动,渣子沾一脸,我就感到及其恶心。而且,水煮玉米的青草味,也让我不舒服。所以,即使媒体不停宣传玉米时多么健康的食物,我又很崇尚健康,但对玉米,还是无动于衷。
上周五,逛菜场,无意中问了玉米的价格。老板随手递过来一个塑料袋,我一糊涂就接下了。没办法,只好象征性捡了两个玉米买下。回来想,不如试着吃吃看。放高压锅里蒸熟,拿在手中,热热的,润润的,是冬日里暖手的好东西。抠下一粒放嘴里,牙齿压破表皮,触到软糯的内心。有清甜的滋味漫出来。一时间惊为天人,不,是天物。我知道,从此我的食谱中,又多了一味珍馐。爱上它,只需一秒钟。享受它,要用一辈子。
于是天天吃两个巴掌长的玉米。我对虾米说,好好吃啊,我想一口气暴它五六个才过瘾。虾米对我暴饮暴食的习惯深恶痛绝,但居然不反对我暴玉米。他曾经很喜欢买玉米面等杂粮做粥,也极力劝我吃,我就是不吃。当他对我接受玉米不抱希望时,我却自动加入了他的阵营。看来,什么事都是勉强不来的。火候到了,粥才会绵软。若一味大火猛攻,水干了米糊了锅也会烧穿。顺其自然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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