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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片方卸磨杀驴,李保田就是犟驴!

(2006-08-04 00:14:06)
分类: 歪语杂谈
制片方卸磨杀驴,李保田就是犟驴!由于李保田前不久起诉电视剧《钦差大臣》的投资方“时代春天”,因而导致了7月31日下午,十来家影视公司的负责人汇聚一堂召开大会,声称“共同声讨李保田”。他们希望通过媒体呼吁,改变现在国内少数演员耍大牌的情况,建立完善的演员机制。
    李保田起诉制片方的理由是:《钦差大臣》严重注水,他和剧组当时的合同规定《钦差大臣》共30集,该剧发行、播放、出版的任何一个版本的总集数如果超过30集,应得到他的书面认可,否则要赔偿100万元违约金,并且超出的三集每集另外赔偿30万元,因此李保田要求时代春天给他违约金共计190万元。
    制片方声讨的理由是:“李保田是一个戏霸,以后绝对不会再和他合作,我也会奉劝圈里的朋友,都不要再用李保田。李保田拍摄这部戏,女一号是他定的,他儿子也成了主演,他的亲戚、朋友也一起来上戏,他还要求剧组给他配置很高级的车。我特别不舒服的一件事情是,李保田和女演员有一场戏,这场戏只有一分钟,可是他拍摄了八个小时……李保田表面上仁义道德,实际上就是男盗女娼!他还开除自己看不顺眼的工作人员,完全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
    两者对比,至少可以从双方的叙述内容中看出,李保田在维护的,是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合同”的内容。制片方在进行的,是一个人格的侮辱和人身的攻击。
    常识告诉我们,如果李保田的“合同”上真有此内容,而制片方又真的违反了条款,就算李保田真是戏霸,真的做了很多道德沦丧的事,那也不能不赔。因为法律是要维护双方和约的。正如一位影视公司职员说的,他们和业内的一线演员合作时,经常会碰到各种“无理要求”,比如几个著名的男大腕,在剧中基本就是导演,要求制片方换演员的事经常发生。“但我们觉得应该按合同办事,如果不合理,你就不该签,签完了合同,现在又觉得对方是‘霸王合同’,你当时干什么去了?”
    再者,李保田在圈子里是一个相当认真的人,合作过的演员认为“他说话总让人不舒服,在现场经常和导演发生争论”。“可是如果你戏好,演得认真,他会特别看重你。”
    这些,制片方最开始就应该清楚,只所以清楚了还要请他出演,就是因为李保田是收视率的保证。那么就在对方提出诉讼,法庭即将开庭的关头,制片方搞了个“集体声讨”的“屠龙大会”,到底有些什么目的呢?笔者认为主要两点:
    一是扮弱者,寻求公众的同情,为法庭的审讯制造社会舆论。因为近几年游戏名人、调侃名人、打击名人已成为时尚,只要名人有事,砖头便暴雨般袭来。只要“民愤”一大,那时代春天便有机会赖掉或者部分赖掉那让他们心疼的190万了。
    这二是在搞臭李保田的同时,最后再利用一把他的名气和价值。因为现在的炒做已经发展到立体多方位出击的阶段了,特别是近年的“反炒做”成效卓越。许多过气的明星不惜爆出自己的丑闻来增加媒体曝光率,以抓住“那即将逝去的青春的尾巴”。反正戏已经拍完,卸磨杀驴也有些顺理成章,更何况李保田是一头不听话的犟驴呢?
    于是这个夏天,李保田注定了是一头挨骂的犟驴!
 
新浪杂谈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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