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大学毕业前大四的第一个学期。虽然我们学的是汉语言专业,并非纯师范专业,但由于当时的湘西对师资的极度缺乏,我们学校毕业的学生,绝大多数都会走上教师的行当。因此,所有的毕业生在毕业以前,都要去中学进行教育实习。当时我们班上的52个学生都被分配到了位于湘西花垣县的一中和三中两所学校。
要说花垣这个地名,知道的人实在不多,但位于花垣与四川红安交界的小镇茶峒,那可是有来头的地方:文坛大师沈从文先生的著名作品《边城》写的就是这里。因此对于学文学的中文系学生来说,能到这种地方去实习,肯定是会要兴奋一阵子的。还有吵着要去找当年翠翠的同学呢,当然也有可能是想找一个当代的翠翠吧。
然而兴奋归兴奋,课还是要准备上好的。我被分配到高二年级的一个班兼班主任,并且上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和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两首唐诗。其实我在大学的学习中,是一个很不愿意死记硬背的人,唐诗三百首是我的一个弱项,但是又实在不愿意在一群高二的学生面前丢这个面子,于是早起晚睡地反复背诵。当时,还真的羡慕其他同学有空闲的时间去看一本又一本的金庸和梁羽声。
上课的结果是一喜一悲:喜的是流利的背诵让学生们十分地佩服,不论他们抽那一句我都能倒背如流,甚至有些洋洋得意;悲的是那堂课就基本上变成了背书课了,对诗意的理解和词句的解释已经变的少而又少了,结果老师的评分只给了一个“良”,而不是我想要的“优”。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就是心有杂念,不能踏踏实实地全面掌握整堂课的内容。如果当初我毕业后去当了中学老师,恐怕在好几年的时间内离一个优秀的人民教师是会有差距的,因为“心无杂念才能把事做好”的这个道理我也是到好多年后才明白的。
也许这样的要求有些太高了吧。
虽然我至今还不时站在大学的讲台,或是其他的讲台上给学生讲课,不过这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却是令我终身难忘的。至今我还记得离开时学生们挥舞着沾满泪水的手,在长途班车后面久久跟随的情景,甚至还会想,他们中恐怕也有人当上老师了吧,要当就一定要当个好老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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