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新闻充满“质感” |
|
一直以来,新闻总以理性的形象出现在广大读者面前,如电视新闻播音员一般,总是不苟言笑、板着面孔说话。读者真的喜欢这种模式吗? 每日新闻网站的财经记者米特拉说:“叙述性新闻学把读者带入到故事中去。我们应该把关于中东的报道写得身临其境,就像小说一样,让你读起来欲罢不能。”《城市之页》报的编辑玛丽莎说:“我们小组最喜欢的文章都详尽地描述一个地方或场景。作者与一个乐队、一位政治家、一名警察混得越熟,他对他们的描写就越真切。” 作家余秋雨曾提出一个观点,“用形象来提升新闻”。他说,有人说的时候很好,但一要他写下来,就很枯燥了。为什么?因为说的时候是用世俗的平常语言,听世俗的平常语言具有形象感,特别接近文化。而当他一提炼,他就会产生艺术的误会,概括以后的抽象的概念,他以为是最重要的,其实那恰恰是不重要的。所以这里面的差异是什么呢?是有质感的“细节”。记者要培养对形象细节的敏感,对质感的传播方式的把握。而这个质感的传播方式,经过人类几千年文化的实验,是最能打动人的灵魂的。所以,有的作品虽然不太抒情,也能让人感动,主要是质感形象冲撞产生的效果。 来自美国的这项调查告诉我们,年轻人的阅读口味正在发生很大的变化,读者更希望报纸的记者把他们带到引人入胜的故事中去。这也正与余秋雨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新闻如同说故事,要用质感的细节去打动人。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教授JamesW.Carey给新闻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新闻学是一门经过严格训练的叙事艺术”,要求“描写!描写!再描写!”描写,是新闻故事在写作中的基本要求,它要求语言具体形象、生动、活泼、可感。描写的对立面是叙述、概括,叙述、概括通常用抽象的语言,空话、套话较多。目前,大多数工作报道爱用叙述、概括的语言,即使内容真实,但这样的写作套路,本身就让人觉得虚假,很难引起读者的注意,更不用说共鸣了。相反,如果一篇报道有一两个有质感的细节,则会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从形式上说,质感可以定义为细节取胜;而从内容上看,质感,其实就是贴近感。 报业市场的竞争说到底是争夺读者“眼球”的竞争,阅读率高低是报纸拥有读者多少的“晴雨表”。要赢得读者,最重要的就是贴近读者,贴近他们的需求,贴近他们的生活,贴近他们的表达方式。有生活有内容的稿件,才是有“质感”的稿件,也是群众喜闻乐见的。 古人写文章,追求“文质彬彬”。文是文采,质是内容。质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如果没有文采,质就得不到充分表达,起不了应有的作用。有“质感”的新闻,应该是“文质彬彬”的。 |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