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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哉,“力争逐年有所降低”

(2006-03-23 20:03:18)
妙哉,“力争逐年有所降低”
本报评论员 苏文洋

  教育部新闻发布会前天说,今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每个学校招收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30%。教育部将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三限政策”。

  择校生这个拿钱买分的教育怪胎,终于从多年来的“犹抱琵琶半遮面”,赤裸裸地登上教育殿堂,并将“继续巩固完善”。

  措施之一是限人数,“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30%。”我们估计,各学校一定会按“最高”去办,不突破就算令行禁止了,不会有学校主动选择最低。

  分数和钱数如何限制,教育部没有公布,留下悬念。但市场行情至少是1分1万,公开的秘密。8年前,一位重点中学校长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本本,指着本子里一串姓名说:“这都是要交5万元想进咱们学校还进不来的呢!”

  我们就按30%和5万元/人算一笔账:一个学校每年招200个择校生,收入1000万。突破200人或5万元/人其中任何一个指标,收入也就超过千万。

  这上千万是纯利润,里面不需要增加教师、教室、桌椅板凳的投入,这是减少200个凭考分可以入学的孩子而获得的收入。教育不是产业,教育不能产业化,但教育比任何产业都产出惊人,风险小,回报高,且无售后服务之忧。1000万的纯利润,那得是一个上亿产值、上亿销售额的企业,这样的产业多吗?这样的企业多吗?教育部下面有成百上千家这样的学校,信息产业部也未必比得上。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就可以知道教育部为什么表态:“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力争逐年有所降低”。中国语言的奥妙无穷,全在“力争逐年有所降低”里面。

  既然“力争”不知如何“力争”,既然“逐年”不知“逐”到那一年,既然”降低“不知”“降”到多低,我们退而求其次,建议考虑将每年择校生的钱集中使用,每个城市办几所择校校,可能会比现在这种“一校两制”更利于学生的教育和成长,更利于教育的公平和正义,更利于社会的和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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