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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启事

(2006-03-11 23:29:40)

更正启事

作者:郭强

周五晚10:30分,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把我从迷迷糊糊中惊醒。

来电显示:00197***********,国际长途,英国鲁顿,老婆来的。

“今天可把我给气死了!”刚抓起电话,一股怒气已经跃出听筒,扑面而来。

“又哪孙子气你啦?”我连忙表态声援。

“谁?就是你!!!”

怒气已经撞到脸上。

“我?@#¥%*@$^&#……”。二八六的大脑在短时间内“奔腾”的结果是:好像最近没干什么错事,可能又是一起冤案。

电话那边一剑封喉。“你今天是不是在晚报的博客上写了篇东西,写王远的?写完之后,你好好看过没有?那么多错别字,就敢恬不知耻地往上发啊?告诉你,我是不知道登录密码,要不,早把你写的东西删了。”

如梦方醒。说实话,当天下午看了晚博字1号文件之后,一时头脑发热,就匆匆忙忙写了《我眼中的远儿》,写完就发上去了,还真没好好看就回家了。

“写博客又不是发当日新闻,你瞎抢什么啊?什么叫‘比上老,比下有余’,什么叫‘一点心信’……(此处排比删去135个字)”。怒气已经化作铁沙掌,在我的脸上狂抽。

电话那边不依不饶。由差错问题最后竟上升到了职业操守和老记者的表率作用的高度。

问题严重了。

鉴于“认错”态度较好,30分钟炮轰之后,恢复了平静。

老婆说,要是没有那些差错的话,那篇东西还算说得过去,有点意思。

而此时,我的脸已经“肿”了,没半点意思。

30分钟。就说是网络电话吧,那也是国际长途啊!!!一点没糟践,说的全是差错和责任心的问题。

去英国有什么好?半年工夫怎么就把人折磨成这样了???!!!

挂上电话,睡意全无。

急忙上网又从博客上查了一下原文,差错的确不少,现更正如下:

第三段:来报社已经16年了,比上老,比下有余,应为:比上不老,比下有余。

第四段:“一个一脸横肉家伙”,应为:一个一脸横肉的家伙

第四段:“你们部又从来调来一位记者?”,应为:你们部又从哪调来一位记者?

第八段:赶情来的不是什么“前辈”,应为:敢情来的不是什么“前辈”。

第八段:“权当是青年的印记”,应为:权当是青春的印记

第十一段:“最后一点心信也荡然无存”,应为:最后一点信心也荡然无存。

短短千余字,竟有6处差错,实在无地自容。脏了同仁们的眼睛,没有人去同仁挂号吧?

真对不住诸位,下次一定三思而后发,杜绝差错。

 

不过,对远儿就不用致歉了。老婆说了,幸亏你把王远写的东西附在了后面,你不是也夸他文笔好吗?天意啊,你的差错正好反衬出人家王远的文字水平比你强。

 

我不想当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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