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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生命岂能用“暴毙” 来轻视!

(2006-12-30 15:28:58)
分类: ◆刀在飞舞
 

不久前,山西临汾蒲县蒲城镇南曜村教学点,6名寄宿学生在学校身亡,原因不明。这是一条受人关注的“灾难新闻”,国内主要媒体都转发了该新闻的新华社电稿,不少媒体还综合处理山西本地媒体的稿件,以突出其独家视角。

 

  “六小学生暴毙”这是某大报一则关注该灾难新闻的标题导读,标题粗黑字体,赫然入目,但读罢令人心寒。不知道,此家媒体要传递怎样的信息。仅仅是六个孩子的莫名死亡,甚至怀疑是有人投毒致死,有必要用“暴毙”两字吗?更令人愤慨的是“暴毙”两字还用了超粗黑。真是“醒目”!

   《现代汉语词典》对“暴”有三种解释:“突然而且很猛烈”(如暴病、暴雨)、“凶狠;残酷”(如暴徒、暴行)、“急躁”如(脾气很暴)。“暴毙”中的暴应该取第一种:“突然而且很猛烈”。“毙”在字典中也有三种解释:“死(用于人时多含贬义)如暴命、击暴;第二种口头语“枪毙”,如“昨天暴了一个抢劫犯”;第三种书面语:仆倒:多行不义必自毙。而“暴毙”中的“毙”应该选择的是第一种意思。

  从词典中的注释看来,暴、毙两字无论怎样拆分组合,其所包含的意思,大家可以一目了然。然而,现在的媒体习惯于把这两个字用在灾难新闻中,特别是在“人难”新闻中。在百度、google搜索结果中看,数十万条灾难性新闻标题中都包含着“暴毙”两字。

  灾难新闻因其具有突发性以及很大的破坏力和伤害力,在众多种类的新闻报道中,确实更能吸引读者眼球,并能引起社会关注。因此一些媒体在灾难新闻报道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出位、低俗手段来吸引眼球、招徕受众,流露出明显的低俗化倾向。殊不知,往往让读者觉得媒体是在轻薄死者,缺少人文关怀。

  面对灾难,人之常情,往往是悲伤和痛苦。我认为,即使标榜“客观记录历史”的媒体,面对灾难也不应该摆出冷漠的面孔,仅仅局限于无限大地挖掘所谓的“新闻价值”。不应该围绕灾难新闻本身的“悲剧性”不停地“炒作”。不应该直面灾难中受害人的痛苦,作为新闻的卖点来吸引受众。也许,以暴力和道德的缺失能暂时吸引受众,但最终只会使受众产生反感,伤害受众对媒体长久的信任和忠诚。

  我觉得,灾难新闻不能盲目地追求轰动效应,对于血腥或者悲伤的场面要考虑报道后受众以及受害者的心理反应。而灾难事件发生,往往能凸现一份媒体的责任感和责任心。面对灾难,媒体本身有让公众获得知情权的神圣职责,这份职责的捏拿把握,往往体现着媒体的主流或者低俗气质。

  以暴力和道德的缺失能暂时吸引受众,终久只会使受众产生反感,伤害受众对媒体长久的信任和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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