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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房博客的管理者与我写信,要我评论一下对房贷断供的看法。我得到的信息,深圳可能有几家业主因不付按揭,被银行起诉。此事被媒体成倍放大后,变成了一个“普遍现象”。今天上午《中国经营报》记者电话采访我,也谈到了房贷断供与“救市”的问题,我感到既然有那么多人关注,应该谈一下我对房贷断供的看法。
几个月前,我碰到一位金融界的著名人士,他向我谈到:今年是“天象异,缓出行”,我觉得今年真有点“邪”了,仿佛是金融预测看天象,房产走势靠打赌,而且赌了一局还不够,我们的“赌圣”牛刀,又拉上经济学家赵晓设赌局,赌的内容越来越荒诞,竟然去赌政府会不会救市,好像政府的决策由抛硬币来决定似的。为调侃一下,我不防做个旁赌,我赌赵晓对此不屑一顾,更不要说和牛刀去应战了,否则,赵晓将成为第二个“徐滇庆”,被行业内人士所取笑。其实,救市和断供一样,在本质上都是一个伪命题,在实际中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为什么会引起那么多人关注?主要是人们的思维还是按以前的惯性在运营,把按揭不还和银行要倒闭相联系在一起;把房地产销售的指标和我国的宏观经济混为一谈。在“救市”问题上,就出现了一个怪圈,政府以人为的政策去取代市场经济规律,房产发展快的时候,迫于舆论压力,政府从房产信贷上抽紧银根,从需求上增加税费、压缩需求;而当房产低谷时,又就范于房产界的呼声和另一重舆论的施压,然后信贷开始支持,需求得到刺激,但很快又重复前辙,永远走不出房产行业的“黄宗羲定律”。在房贷断供的问题上,一些所谓的专家对它的认识还要肤浅,一种说法是:当房价下降的幅度大于房价的首付款时,业主纷纷会终止付银行的按揭款,把房屋抛给银行,银行拿了那么多房子后无法处理变成坏帐,导致银行破产。另一种说法是:我国还没有《个人破产法》,现有的房产现状为《个人破产法》的立法,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呼声。这真是牛头不对马嘴的事!那壶不开提那壶,即使今天有了《个人破产法》,和由于房价的下降导致业主不还银行按揭完全是两回事。个人破产法的作用是:即使在房价飙升时期,由于意外原因、你个人资不抵债或破产了,可以套用此法。反之,即使房价下跌50%以上,而你个人收入正常,这和《个人破产法》一点关系也没有。如你不还贷款,除了把你房子拍卖以外,银行还要追究你个人的无限责任,追缴和拍卖你个人的其它资产。所以房价的下降和断供之间没有根本必然联系。几乎没有一个业主会在房价跌进他首付款的时候把该房子抛出。不要说自住房不可能抛出,就是第二、第三套房,业主不到走投无路之时,是根本不会轻易断供的。他们非常清楚,断供以后巨大的机会成本和社会成本,使他们今后失去在整个社会的立足之地。他们才是真正的房贷中的“朱坚强”,再大的困难一定会顶住。从这个角度说,房贷断供是一个伪命题,根本不需做什么讨论与深入研究。如果有些读者看了一些报道后,我请他们慎重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本来希望早日出台《个人破产法》,以为我把房子交给银行就算完事了的同胞们,赶快清醒过来多赚钱,《个人破产法。与房贷之间没有联系。
2、房价乃有升有跌,跌到理性的价位,随后一定会上升,它比股市中的高位振荡要来的平稳得多。据我国房产的总体基本面来看,除少数城市价格有些波动外,如:上海从近期的统计数据来看,总体还是非常平稳的。
3、网络与媒体也不要把个别现象无限放大给读者,专业记者无论是从看事情的角度和思维能力都要胜过读者一筹,你们有责任帮读者去辨明是非,看清楚问题的实质,力争报道一些有意义的新闻。
朱咏敏
200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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