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人文/历史 |
喜欢异性的脚,这在现代心理学看来,属于恋物癖一类,是一种变态心理。只是这种变态其实是很平常的,几乎不能称之为变态了。古今中外的诗歌里就有不少对于异性脚丫子的吟咏礼赞,普希金在《叶甫盖尼·奥涅金》中讴歌“走遍整个俄罗斯,也找不到这样一双小脚。”我们的陶渊明先生更肉麻,说是“愿在丝而为履,同素足以周旋。”
这种恋足癖在我们历史上的近古时期,曾经发展到极端。宋元以来,男士们热爱的中心,由女性普通的素足转移到特殊的小脚,又由天然的小脚发展成人工制造的畸形,而女性要“为悦己者容”,只得拼命地裹缠,于是到了明清时期,绝大多数中国妇女就都有了一对粽子般的三寸金莲。这东西我们现代人已经看不出好来,但当年确实不知令多少人为之倾倒,又不知令多少人为之自豪过。
缠足之风最炽的当属清代,所以在清代的小说戏曲中常有大量关于小脚的描写,更其甚者,就是有人还为小脚撰述过专著。前些天翻阅民国初年编辑的一部笔记丛书,见到有清代方绚著的“方氏五种”,包括《香莲品藻》、《贯月查》、《采莲船》等篇目,内容却都是与小脚有关的。其中的《香莲品藻》一部分是总论性质的,对于小脚的有些赞谀实在让人吃惊。譬如在小序里作者论道:“闲思莲足纤妍,花堪解语,更无凡卉得与追踪;至有历百折而不回,贯四时而不改,则惟寒梅、翠竹、苍松差堪接武。”在这位方先生看来,裹成锥子状的女人小脚,不但其艳丽程度超过了一切花朵,足供审美之享受,而且所表现的情操也不让号称岁寒三友的松、竹、梅,堪为道德之楷模。这样一篇宏论,好象已经远远超出了恋物癖的范围,差不多可以称之为拜脚狂了。
当代的宏观文化学讲究把衣食住行、习俗风尚等文化现象放在大的社会背景中去考察研究,按照这个路子去想,对清代出现的小脚崇拜才能摸出一点头绪。原来,清代的小脚热竟然是同明朝遗民的爱国主义情绪有关的。
清朝初年,满洲贵族靠着长刀利剑占据了中原地区,搞了些“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之类的恐怖活动来震慑中原人民,同时又屡次严令中原人士剃发变衣冠,就是要求明朝的遗民们全都按满族的传统方式包装自己,以示臣服。这种政策显然带有民族压迫和侮辱的性质,所以遭到相当强烈的反抗,从黄河上下到大江南北,反剃头运动一度也曾风起云涌。清朝统治者的态度却很坚决,提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于是又有成千上万的人为了这个包装问题掉了脑袋。
但汉满装束的不同,不仅体现在男人的头上,也体现在女人的脚上,满族妇女以及满族化了的其他各族旗人女子是从来不裹脚的。所以在顺治和康熙初年,清廷也好几次明令禁止妇女缠足。如康熙三年的禁令中规定:康熙元年以后所生之女一律禁止缠足,违者将其父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同“留发不留头”相比,这个禁令显然不够严厉,执行了几年,效果不大,后来也就废除了。于是,明朝遗民们在男人的头上所失去的尊严,终于在女子的脚上部分地找了回来,清初流传的一句口号“男降女不降”就是反映的这件事。从那口号中我们不难听出,其中既有无可奈何的悲哀,又包含着一点沾沾自喜。
在许多遗老遗少看来,三寸金莲是先朝遣留下来的国粹,体现着民族的尊严,自然是足弥珍贵。留仙老人据说颇有反清的爱国主义精神,所以在《聊斋志异》中我们能看到数不清的纤足弓履;雪芹先生是汉裔的旗人,在民族问题上处境有些尴尬,所以在偌大一部《红楼梦》里对脚的问题讳莫如深--在清代,女人的小脚实在是一个严肃而又敏感的话题。明白了这一点,对《香莲品藻》中那些“冰雪不足以喻其洁,松竹不足以喻其节”式的品评,也就不会再觉得怪异了。
当然,一双小脚里不论能寄托多少故国之思,终归救了不国。后来推翻清朝统治的反而是主张天足的革命党人,这恐怕又是前明遗老们所始料未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