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拉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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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看过这部以色列电影《诉讼》,真的还不知道,在这个被阿拉伯国家包围的国度,犹太教对人们今日生活的影响与约束,丝毫不亚于伊斯兰教在其邻国的作用。很难想象,在以色列,教徒们的结婚和离婚必须在犹太教拉比的认可下才是合法的,而在其中,男方的意见又是拉比们优先考虑的,影片《诉讼》讲述的就是在这样的宗教传统下发生一个关于离婚的故事。
薇薇安是一位受人尊重的发型师,在旁人看来,她的丈夫伊来沙给了她一个女人所需要的家庭,她不该再有什么不满足的。但是,作为一位不甘于将人生局限于家庭的独立女性,夫妻间情感交流的缺失,丈夫对妻子的控制欲而非尊重,都难以带给她婚姻的满足,而丈夫要求其恪守妇道的冷暴力,更令其无法忍受而在分居三年后终于向宗教法庭提起离婚。
何为爱?何为正常的家庭生活?这是夫妻二人最大的争执点。在伊来沙看来,他已经给了薇薇安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他也爱她,这已经足够;而薇薇安需要的关心、尊重甚至是爱抚,都是对他爱的范畴之外的过多要求,是她不尊重教规的结果。荒唐的是,宗教法庭的拉比们也显然支持这样的想法,一而再地迁就于伊来沙的拖沓、反复,而忽略婚姻受害者薇薇安的感受与诉求。
薇薇安就像是上上个世纪易卜生笔下那位出走的娜拉,只是悲催的是,娜拉追求独立个性的诉求虽然受到所谓上流社会的责难,她最终仍然凭借自己的勇气走出了困扰她的家庭,摆脱了她那自私的丈夫;而一百多年后的薇薇安却不得不在宗教法庭不公平的待遇下,忍受与丈夫长达五年的诉讼,并因为丈夫无法接受其再寻新爱的权利,最终选择妥协,为离婚放弃再爱的可能。
宗教也好,制度也罢,如果它只是选择性地保护一部分人,为了某种原则而将人性中追求美好的本能视为离经叛道,并将另一部分人置于附属或被控制的地位,那它一定是不公平的,甚至是邪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