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叫齐小晶的时尚杂志编辑因打人致死被起诉,他以前的女同事说,他是一个好人。
对于这样的评论,我相信。好与坏本来就是一线之隔,谁又不是一个好与坏的矛盾体,更何况,在亲人、朋友面前,我们的好与他们的好,互动着,和谐着,感染着。
曾几何时,我们习惯于用一件事来对一个人做盖棺定论,完全忽视了人性的复杂。于是乎,好人永远是好人,坏人永远是坏人;好人不会做坏事,坏人也不会做好事。脸谱化的错误认识,没有带来社会的和谐,反而尖锐着社会的矛盾,甚至是娇惯着某些好人做着坏事而不以为然;也以偏见之力阻碍着改过自新者的回归。
其实,在好与坏之间尚存在一个灰色地带。这个地带达不到法律规范的程度,属于社会道德调整的范畴。
与成文的法律不同,道德规范在很多时候是模糊的,或者说,是随时间、地域、社会群体的不同而存在认知程度上的差异性的。因此,动用道德规范来评判灰色地带的行为,需要怀有更多的善意成分,需要留有更多的灵活余地,否则只会将可调和的矛盾转化为不可调和的对立。
道德力量真的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事半功倍,社会和谐;使用失偏,好心办坏事,矛盾加剧。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在道德领域没有谁可以充当类似法律规范中法官那样的绝对裁判者,否则,极易产生道德暴力,将本属于灰色行为的错失人为地升级,形成谁也不会愿意看到的结果。
在适用法律的领域,我们需要明辨善恶;在道德调整的范畴,我们需要清晰是非,只是还要切记,我们都不是可以裁决他人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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