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静了几个月后,矿难又让人揪心地成为新闻的话题,同样回归的还有那个臭名昭著的苏丹红。
如果单单以经济学的原理来看,矿主舍矿工安全保矿山利润,养殖户舍顾客安全保自身盈利,都不过是收益最大化原理驱动的结果,这似乎也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可理解的行为。不过,以经济利益追求之说作搪塞借口的人,又显然忽视了另一点,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任何自由竞争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任何竞争都不该损害其他市场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经济学中还有一个“帕累托最优”的概念,讲的就是经济领域的和谐。
所以说,经济领域也需要讲一讲经济伦理,这是我一直感兴趣的一个方向,只是没有花时间去深入。
说到经济伦理,就不可回避经营道德问题。无论在一个欠发达的纯朴社会,还是在一个急速变化中的发展社会,甚至是一个相当文明的发达社会,都无法预期经营问题可以在刚性的法制、明确的秩序与有限的监管面前得到全面解决。所以说,在无限的利益驱动面前,法制的规范与监管的威慑,孰轻孰重,不单单是违规成本与违规收益的对比问题,还有一个惩罚概率对侥幸心理有多大威慑力的问题,以及整个社会对违规行为的容忍度问题。
如果我们在违规行为面前只有无奈,甚至是用自己的违规对付他人的违规;如果法制完善的结果是执法的不力,表面上的道德谴责背后是对违规行为的默许,那么,“苏丹红”只会越来越多。
经济的道德依然要依存于社会的道德,如果反过来,恐怕只会在利益的驱动下扭曲了人性。在制度转轨的过程中,道德观的重建与法制意识的增强同样重要。这样的问题说起来枯燥,但我们谁又不希望生活在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中?目前,最迫切的是在在市场中和社会中形成正向的道德观、伦理观、行为观。
所有向善的改变,可以在强制下突进,但真实的改变需要来自内心的点滴升华与互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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