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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陆军少将共谍罗贤哲可处死刑

(2011-02-12 10:30:27)
标签:

罗贤哲

王明我

台湾陆军

国防部

共谍

军事

分类: 台港风云

台湾陆军少将共谍罗贤哲可处死刑



 

台湾陆军通资处长罗贤哲少将担任大陆间谍,国防部总政战局代局长王明我9日向台湾民众与军方官兵致歉,并痛责罗贤哲的「叛国行为」,是「出卖灵魂,军人之耻」。他强调,两岸情势虽趋和缓,但大陆搜罗台方军情不但没有停歇,甚至变本加厉,「无所不用其极。」
罗贤哲的行为,根据陆海空军刑法第17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或帮助敌人间谍从事活动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国防部9日举行新春记者会,焦点集中在罗贤哲涉嫌充当大陆间谍案。出席官员澄清,罗贤哲是驻泰时期被收买,时间点是2004年,罗并未驻美。

王明我表示,大陆方面搜集台方军情的手段,完全未因两岸情势趋和缓而停歇,这种「没有硝烟的情报战」甚至变本加厉,无所不用其极;例如吸收大陆台商,或透过已退伍的官兵,利用旧有人际关系认识现役军人,都是常见方式。

他强调,军人以保国卫民为天职,职业军人受国家栽培,尤其应效忠国家、尽忠职守,罗贤哲不只是背叛国家,出卖灵魂,也罔顾军人的荣誉,「我们非常痛心,这是军人之耻,我们也对不起许许多多坚守岗位的官兵弟兄,还有关心国防施政的国人!」

王明我表示,本案对国军的伤害程度媒体过于夸大,罗贤哲接触、业管的范围,是属于军种层级的「局部性范畴」,并非机敏性、技术层面资料,接触范围是「一个点状」,对整个「面」所知有限。

王明我说,国防部已结合通资、情报、保防、军法等单位成立专案小组进行清查,评估泄密案造成的损害。至于泄密内容有哪里些?博胜案、台军的光纤布置是否也全部曝光?国防部都以事涉机密、侦查中案件为由,不肯说明。

监委赵昌平、余腾芳、程仁宏9日决定申请自动调查,要全盘了解目前国防安全与保防出现的漏洞;行政院也将在10日院会讨论罗案对国家造成的损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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