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长了一个记忆恒久的胃,一个神经敏感的鼻子。
在木心老先生还没因为春晚一首歌而被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云雀叫了一整天》里有一句话,每年每年要在心底重新翻修一遍。
“一年容易,春天最好,夏令爱男子,冬天爱少女,秋高气爽爱自己。”
肥胖短脚鸟停在结冰花的舷窗外窥探,锅里赤豆汤只剩一半;破土的草翻出捂了一季的不甘,瓷砖上蜿蜒攀升的雾气退散,久未挪窝的书脊长出霉斑;喋喋不休的蝉,老式电扇扭头困难,无风午后鼓起飞驰少年的白衣衫。
工作关系这些年常常在路上,看起来来去自由洒脱,就算脚不觉得累,心多少也会有些想归家。所幸托亲人友人的福,遇上该吃吃该喝喝的节气辰光,肚子都是不曾亏待过。糖渍桂花醉虾蟹,艾草团子腌笃鲜,依我看,提起筷子的神圣度怎么也不输给提笔。气味甚至是一种信仰。那些微醺的夜里,满脸通红的私人小酌记忆,我总是刻意放大它,标榜它的意义,比如在那一刻暗自许诺了什么,挥刀斩断什么,收拾自己何时启程,它们在我心里越来越神圣,浓缩成胶囊大小的一颗,碰到相似的时机,声势浩大地开启记忆。
夏天迸发的荷尔蒙,冬日冻红的鼻尖和耳垂,不再关注好些年。秋日好,好在清冷,好在让人难得自私,日常伏蛰蜷缩的本我能在这个时刻大气地舒展开,阔步流星地踩在脆生生的落叶上,碾过情欲和悔意。
强说愁滋味的少年时眷恋烟火气。
再后来,再后来,却道天凉好个秋。心有天地苍穹,就真真不能囿于锅炉厨房与夜。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