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08日

标签:
杂谈 |
我小时候真的很会幻想。我在幼儿园时最爱的游戏就是“小白兔回家”,因为可以演小白兔。还记得那时候血疑很火,我就会在家,突然间倒在地上,假装昏倒,还要求小伙伴把我头抱起来,一边乱晃,一边说“快醒醒,快醒醒”!把突然回家的爸妈吓到。可见我有多么爱演。
不过后来,在台上演戏这件事,和我的人生渐行渐远。跳舞这件事,却是我从没想过而且比较感冒的。不过这次在舞林大会的这场比赛的舞蹈,却是个意外的偏得。因为我的编舞老师太强了,在三分钟内编了一个很完整的故事,从起先恋人吵架,到剧终生离死别。除了中间舞蹈的那段,头和尾都是演戏,我超级享受。这舞一共练了一天,但这一天连睡眠的时间都算上了。因为比赛前的那个晚上,我的梦里就不断地在放映动作,突然惊醒,居然发现自己满脸是泪,原来是入戏太深。
跳舞不是我的强项,表达情绪我还算有点在行。我自己没看过舞蹈跳出来的样子(不太敢看,因为据说吵架的时候很凶蛮),其实如果我真的有舞蹈功底的话,这个作品会更感染人。所以有点亏待这个作品了。
幸运又遗憾。惶恐且期待。
前一篇:性格测试
后一篇:三颗子弹,三碗油泼面,三盒爆米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