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留言当中有一条,说“陈辰你怎么每个嘉宾都喜欢?博爱啊”。我不禁笑了,经他一提醒,我才发现真是这样。我是不是太容易喜欢一个人了呀。不过我想能和我坐在一起高高兴兴聊天的,总归是气味比较相投的吧。
其实喜欢一个人比讨厌一个人容易得多。每一个人都有缺点,可是优点一定更多。每一个优点都是珍贵的,而缺点,几乎没有哪个是不能被谅解的。我是一个生活经历相对简单的人,因而看世界的眼睛里好像也装了过滤镜片了,任何事情都简化了看,免不了粗枝大叶。可其实本来的世界和社会就并不复杂呀,人类的基本情感更不复杂——爱自己,然后爱别人。即使有些不良行为,大多也是出于自我保护和生存所需,迫不得已。只要本性不恶,都是可以理解的。我也有被算计,被欺骗的时候,但这都不算是被伤害吧,因为损失的顶多是身外之物,摇摇头,叹口气,想想大家都不容易啊,然后就不生气了。
大概真正可以让我觉得伤心和疼痛的,只有我最亲的人。比如父母,可是他们把我看得比他们自己都更重要,怎么会伤害我呢。还有就是爱人,但既然认真爱过,那我就心怀感激了,爱之前,已经准备好绷带和药膏了。所以即使结果不完美,心里也不会有恨。
当然,我喜欢人还是有原则的,那就是善良的人,基本价值观接近的人,其余的就是求同存异了。其实,我喜欢别人,最终的受益者还是我自己。我会觉得生活真美好,常常乐呵呵。谢谢老天爷,让我那么博爱。
这么说一定有人又要骂我做作了。呵呵,我不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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