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差,早出晚回来。除了六点起床较痛苦外,其他都不算坏。
我不太讨厌出差。甚至有点喜欢。我喜欢飞机上关掉手机无所事事的状态,这时候可以心无杂念的思考和阅读,片刻的小孤独。还有吃有喝,有毯子盖,位子是偏挤了点,但歪着脑袋打盹够用了。
今天包里塞了本前天刚买的书《 夏先生的故事》。原因是又薄又轻容易带。没想到这还是本这么容易读的书,去的路上就已经消灭,回来就咂吧嘴回味一下,觉得真是本好书。
这年头书店里的书真多,就跟满大街打扮入时的帅哥美女似的,一点都不如以前那样算是个稀罕物了。这就给我们的挑选造成了麻烦。容易被外表所迷惑,也容易挑花眼睛丧失辨别能力。还好买错一本书的代价比找错一个人的代价要小得多,所以我买书的策略是宁愿误打壹千而不使一本漏网。只要看的顺眼,就一定买下而后快。(当然,这可能造成的另一个代价是我不得不寻找更大的空间来容纳这些破书,不过这是后话,暂时不用担心。)还真是神奇了,最后带回家读得气味相投的书,居然都是凭直觉第一眼看上的。这找书和找人还真是异曲同工,就看缘分。不是单纯的封面,也不是作者的名字,有时后面的推介也不足信,但就这些元素合在一起,构成了这书的气质,营造出想象的空间,勾起你深入的欲望,于是,说不出个三七二十一,你就被吸引住了,乖乖将其领回家,期望着与之共度美妙时光,或在客厅,或在床头,或在旅途。
今天的这本书就是如此的情形。我本来是去买同事推荐的惊悚大师斯蒂芬。金的《黑暗塔系列》,在目标书的旁边发现了这几本白色的小书。顺手一翻,里面的插图吸引了我,书是德国人写的,画是法国人画的,简洁中透着天真和散漫,充满了善意的幽默感,有点像几米的调调,却更轻松明快。于是我不由分说地带回了一套。作者聚斯金德应该是个有名的剧作家和畅销书作家,可惜他的作品我没看过,这个名字我以前也未曾听说(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命中注定我们会相遇的呀,怎么也跑不了的)。他的书在德国被归为严肃文学,而在法国是儿童读物。没错,他的笔触充满了童真和想象力,从爬树到学钢琴,让人忍俊不禁,不停地想:啊,他怎么知道我小时候是这样的。但是一旦读完了,却发现故事里的态度充满了无奈甚至是悲凉的气氛。就像这个故事里的夏先生,因为“幽闭恐惧症”而永远在走,一辈子在飞奔,在逃命,在暴风雨中走,在树林里走,直到一天傍晚走进湖里才得到了真正的逃离。这根本就是个悲剧人物,可是就穿梭在那些精致趣味的童年的回忆中。恰到好处,点到为止,没有丝毫的渲染和做作。读这本书有点像读《小王子》,简单又深沉。可是不像读小王子那样因为负其盛名而有一种读名著的压迫感和使命感,所以读来更轻松明了。真是本可爱的书。
现在,我要看他的另外两本书了。读完这本陌生人的书,然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是个大作家,这是件很傻但是也很美妙的事。就好像交往一个举止文雅的大帅哥,交谈后突然发现他是个哈佛高材生一样令人惊喜,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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