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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 [2006年04月18日]

(2006-04-18 21:27:26)
昨天晚上录了两档好男儿的热身赛,到半夜一点收的工,今天睡到中午,起来还觉得昏昏的,一夜都在乱梦,一会儿领着一帮选手去森林里造房子,一会儿又到动物园耍蟒蛇。这年头,想秀的不少,可经得起秀的有几个,即使久经秀场,能秀出个名堂的更是凤毛麟角。这也是对的,要不谁都做明星了。
 
很多人疑惑说这么多真人秀,选偶像的标准是什么。人气?这玩意多虚。可事实上,什么样的人可以做偶像真的是没有什么标准可循的。这道理就和你和什么样的男人一见钟情一样。他的身高体重,银行存款未必符合你的条件,可你就是喜欢他,这是“眼缘”。大部分人的审美情趣和要求还是有接近性的,所以有大众情人之说。两个不同的人,唱歌跳舞一样好,五官还都挺端正,可就是有一个红一个不红,区别就在于 他们身上有没有那个 X Factor。这X元素,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真是这种玄乎的元素,让某些人就能够举手投足牵动别人的神经,勾起不同的反响。Michael Jackson, Rain,王力宏,个个都是如此。
 
所以有时候,选秀节目不一定要有特定的标准,就像我们享受爱情不能照着征婚启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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