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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案件判决——“无罪推定”的典例

(2006-05-01 21:23:29)
辛普森案件判决——“无罪推定”的典例       辛普森案件判决——“无罪推定”的典例
美国橄榄球明星辛普森               辛普森和前妻妮可尔在一起
辛普森案件判决——“无罪推定”的典例
 

1994年6月12日,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尔及其男友被利刃割喉致死。由于警方认为已经掌握了确凿“血证”,于是将辛普森作为重大犯罪嫌疑人予以起诉。

辛普森重金聘请的“梦幻律师队”,利用控方证据的漏洞,将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说服了陪审团的全体成员,使陪审团成员们相信,“辛普森并不一定是罪犯,案犯极有可能另有其人或辛普森被栽赃陷害”,最终裁定辛普森无罪开释。

案发现场提取的辛普森的血迹和毛发,辛普森家中被害人的血迹,以及在案发现场和辛普森家中发现的同一副血手套,辛普森的卧室中发现的沾有被害人血迹的袜子,经血液化验和DNA检验,所有疑点都指向辛普森,所以控方的证据可谓“血证如山”。

但由于警方在取证过程中存在一系列严重失误,使得这些证据没有能符合“构成严密的逻辑体系,排除被告不可能涉嫌犯罪的一切可能”的间接证据运用规则。

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主要存在以下疑点:

第一,虽然现场的血迹经过鉴定证明就是辛普森的血迹,但这样的间接证据只能证明辛普森到过犯罪现场,不能凭此就断定他是杀人凶手。辩方律师还对血样提取及保管方法提出了质疑:在此案中,出现场的警员没有按规定对提取的血迹按规定进行包装,警方也承认了这一失误。这样一来,“血证”就不足为凭了。

第二,在法庭出示的死者袜子经专家的检查,袜子两边都有血迹并且血迹是呈称均匀分布。专家认为这种情况证明祙子没有穿在受害人的脚上。专家还在祙子上发现了一种化学物质,这种化学物质在人身上不可能存在,只有在实验室的试管中才会存在。对此唯一的解释是:袜子两边都有血迹说明不是被害人的血流到祙子上,而是有人在实验室里把血倒在袜子上的。

第三,按照律师的推论,警方从辛普生身上提取的血迹按照第一次做实验时最大量计算,实验室中还应该有大量的剩余鲜血存在。但实际上在警方的实验室中已经没有剩余鲜血,为何如此警察也无法解释。辩方律师由此推断,警方有人故意把血迹倒在祙子上,有对辛普森栽赃陷害之嫌。

第四,在杀人现场和辛普森家中发现的两只血手套是同一副,而且两只上面都有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血液。可是两只手套没有任何破裂和刀痕,里面也没有被告人的血迹,说明辛普森手上的伤口与凶杀案可能没有关系。警方证人证明在被告家中发现的血手套还是湿的,而这时距发案已有7个小时之久,血迹应该已经干透,不应还是湿的,由此推断,也不能排除有人进行栽赃陷害。在法庭审讯时,曾让被告当场进行试戴手套的试验,结果手套又小又紧,无法戴上。陪审团得出结论是:手套不一定是辛普森作案时使用的。

    即便洛杉矶警方获取了大量能证明辛普森有罪的证据,但只要其中有一样是非法取得的,所有证据就都不能被法庭采信。于是,尽管控方女检察官克拉克在总结发言中慷慨陈词,打动了大量观众,却并未让陪审团动心。他们在近40个小时的讨论之后,一致作出被告无罪的判决。

辛普森案件判决——“无罪推定”的典例   辛普森案件判决——“无罪推定”的典例

在法庭上                          无罪释放

                     

举世闻名的美国华裔神探李昌钰参与或主持侦查的案件多达8000余宗,特别因参与了"辛普森涉嫌杀妻案"、"克林顿性丑闻案"等大案的办理而为世人瞩目。 2005年6月26日,他应邀在央视4套《让世界了解你》演播室做节目。一开始主持人顾宜凡就说:"媒体对你的报道几乎到了无可复加的程度,你我都当过记者,你知道我的难处。今天看在我们同是纽约大学校友的份上,是不是曝些独家内幕?"李昌钰很谨慎地透露:"辛普森案又有新的发现。" 他说,最新的线索表明,另一个人的杀人嫌疑比辛普森更大,并且描述了此人的详细情况。

    当年辛普森案的审判,曾经出现一边倒的情形,所有证据和公众舆论都认定辛普森就是杀妻凶手。但在证据的合法性认定过程中,李昌钰的参与扭转了审判结果,最后辛普森被判决无罪释放。当时不少人都认为李昌钰在为凶手解脱,现在看来,他对警方取证的质疑和新证据的发现,可能使人们对当年认为铁定的事实有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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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李昌钰                 美媒体漫画:神探在克林顿家寻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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