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子飞了但“棚”还在
(2012-07-04 16: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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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齐鲁网鸭子养殖企业当地政府杂谈 |
分类: 时评 |
山东聊城高唐县十三里铺村的13户村民将辛苦养大的近万只鸭子交给与他们签定养殖鸭子合同的企业去卖,不仅没换回来一分钱,连养鸭子的押金也没了,这些农户总共损失了约20万元。(7月3日齐鲁网)
本已“煮熟了的鸭子”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飞了,你说那些农户能不着急和担心吗?可着急也没用,企业的法人找不到,电话又打不通。无奈之下,这些鸭农们只好选择报案,然后又去找了县委信访局,但到处都在踢皮球,找公安局,领导又不见人。
20多万元人民币,对于有钱人来说,算不上一笔大数字。但对于这些鸭农们来说,可不是简单的几个数字了事,而是他们辛苦数年来的血汗钱,甚至有些鸭农可能会因为这次的“无妄之灾”而让生活陷入困境。
该养殖企业是通过当地工商注册的,也是县里发展的正规养殖企业。现在企业负责人携带着“煮熟的鸭子”飞了,鸭农们当然寄希望于相关部门尽快调查解决,早日给他们一个说法。为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本就是政府部门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职责所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很遗憾,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在此事上的态度却是不怎么积极的,有意的在将“小事化了”。
该养殖公司负责人携“鸭款”而逃,是经济领域内欺诈行为,不仅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直接影响着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还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当地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是应该着重打击的对象。
俗话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鸭子飞了,但“棚”还在。这个“棚”就是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棚”的作用就是用来遮风挡雨的,政府部门就是要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来为利益受到侵害的老百姓挽回损失,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
所以,当地有关部门应该重视此事,立即采取实际行动,认真履行职责,争取早日帮助鸭农追回欠款,将违法者绳之以法。如果一味的踢皮球和推诿,“小事”不仅化不了,还有可能引发更大不良的反映,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