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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号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由现行千分之三调整为千分之一。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千分之一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印花税下调彰显政府爱护市场之意,保护投资者利益之决心、信心。在上证指数跌至3000点,投资者信心丧失、转为绝望,市场自我恢复功能失效之际,政府伸出“有形之手”,调控市场,必将再次提振投资者的信心和投资热情,相信证券市场将恢复性上涨,投资者可大胆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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