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一吐为快 |
9月16日出版的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刊发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官正今年8月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摘要。吴官正指出,纪检部门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要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这个讲话显示了高层继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信心和决心,读来令人鼓舞。
如何才能让腐败分子“倾家荡产”?检察官王威在9月17日《北京青年报》上撰文,对此提出了一些建议。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根据《公约》的规定,应当没收的犯罪所得有三种表现形态:其一是替代收益,即由犯罪所得全部或部分转变或转化的其他财产;其二是混合收益,即犯罪所得已经与从合法来源获得的其他财产相互混合;其三是利益收益,即由犯罪所得、犯罪所得转变或转化而成的财产或者已经与犯罪所得相混合的财产所产生的收入或其他利益。
对照《公约》关于没收对象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的没收范围显然过于狭窄了。由于相关法律对于贪污贿赂犯罪“赃款赃物”的范围或外延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往往只对腐败犯罪行为人的受贿所得、礼金及“来源不明”的财产视作“赃款赃物”予以追缴、没收。这显然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打击腐败犯罪行为,追回腐败犯罪所得资产。
此外,据公安部资料显示,到去年底,我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500多人(其中多为贪官),涉案金额达700亿元人民币。由于我国法律中没有“缺席判决”的规定,致使检察机关无法提起公诉;同时在“刑事优于民事”司法原则的前提下,法院又不能直接对贪官们的财产做出判决。我国法律有必要作出明确规定,对下落不明的贪官就民事赔偿部分先行提起诉讼,即使不能及时抓到他们,亦可以缺席判决。应当通过民事诉讼形式,向贪官及其亲属追索赃款及利息,不能让他们因为腐败而得到任何便宜。
这些措施何时才能实施,让腐败分子“倾家荡产”?
来源:http://www.jfdaily.com/gb/jfxww/xlbk/bkwz/node5949/node5950/userobject1ai1453275.html
十大元帅夫妻照:
http://blog.sina.com.cn/u/4898d051010006av
你愿做“丑陋的中国人”吗
http://blog.sina.com.cn/u/4898d051010006a3
韩国首尔“七个没看见”
http://blog.sina.com.cn/u/4898d0510100069s
一个中等城市普通家庭的月消费
http://blog.sina.com.cn/u/4898d0510100068u
母老虎拒绝你的理由:
http://blog.sina.com.cn/u/4898d0510100066j
如何才能让腐败分子“倾家荡产”?检察官王威在9月17日《北京青年报》上撰文,对此提出了一些建议。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根据《公约》的规定,应当没收的犯罪所得有三种表现形态:其一是替代收益,即由犯罪所得全部或部分转变或转化的其他财产;其二是混合收益,即犯罪所得已经与从合法来源获得的其他财产相互混合;其三是利益收益,即由犯罪所得、犯罪所得转变或转化而成的财产或者已经与犯罪所得相混合的财产所产生的收入或其他利益。
对照《公约》关于没收对象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的没收范围显然过于狭窄了。由于相关法律对于贪污贿赂犯罪“赃款赃物”的范围或外延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往往只对腐败犯罪行为人的受贿所得、礼金及“来源不明”的财产视作“赃款赃物”予以追缴、没收。这显然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打击腐败犯罪行为,追回腐败犯罪所得资产。
此外,据公安部资料显示,到去年底,我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500多人(其中多为贪官),涉案金额达700亿元人民币。由于我国法律中没有“缺席判决”的规定,致使检察机关无法提起公诉;同时在“刑事优于民事”司法原则的前提下,法院又不能直接对贪官们的财产做出判决。我国法律有必要作出明确规定,对下落不明的贪官就民事赔偿部分先行提起诉讼,即使不能及时抓到他们,亦可以缺席判决。应当通过民事诉讼形式,向贪官及其亲属追索赃款及利息,不能让他们因为腐败而得到任何便宜。
这些措施何时才能实施,让腐败分子“倾家荡产”?
来源:http://www.jfdaily.com/gb/jfxww/xlbk/bkwz/node5949/node5950/userobject1ai1453275.html
十大元帅夫妻照:
http://blog.sina.com.cn/u/4898d051010006av
你愿做“丑陋的中国人”吗
http://blog.sina.com.cn/u/4898d051010006a3
韩国首尔“七个没看见”
http://blog.sina.com.cn/u/4898d0510100069s
一个中等城市普通家庭的月消费
http://blog.sina.com.cn/u/4898d0510100068u
母老虎拒绝你的理由:
http://blog.sina.com.cn/u/4898d0510100066j
前一篇:同胞们,给咱中国人争口气吧!
后一篇:中国人的“四大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