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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宏观调控,标准唯有房价?

(2006-11-13 09:30:38)
分类: 宏观调控的话题

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9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3%。虽然涨幅趋缓,有人以房价的持续上涨为由,质疑宏观调控的成效。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仅无益而且有害,衡量宏观调控的成果并非仅有房价一个指标,而房价的下降也不等于宏观调控的成功。

 

2003年开始,国内大中城市、特别是京沪等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快速上涨。分析热点城市房价上涨原因,包括住房保障体制、房地产金融体制、土地供应机制、房地产行业经营秩序、国内资本市场、海外热钱流入以及生产资料价格变动等诸多因素。尽管近期的宏观调控措施正是针对上述问题逐条加以解决,但是笔者认为热点城市的房价依然将呈现快速上涨趋势。

 

究其原因,热点城市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快速发展、住房需求大幅增长状况下,受限于社会总体住宅保有量和供应量的严重不足,导致目前房价的异常变化。即使前述各种助推因素消失,只要住宅总量无法达到动态平衡,房价依然会上涨。特别是一些区域经济中心城市,严重的供需失衡导致了国内热点城市房价的持续上涨。

 

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宏观调控措施,再对比目前社会上一些言论,会发现宏观调控经常被误读,被简化成了“降房价”。似乎房价只要不降就是宏观调控失效,而一项政策出台只要不能降房价就是方向错误。事实上,房地产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很复杂。相应的宏观调控措施也涉及许多领域,包含规范房产交易与租赁市场、调节供给结构、抑制过度需求、打击房产投机、发展住房保障体系和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及税收制度等方面。调控对象则囊括了地方政府、开发商、消费者、金融机构和投资者。面对同样的调控政策,各地由于城市规划、社会文化、房地产市场成熟度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反映与调控效果均不相同。而抑制过度需求、调整供给结构的宏观调控政策今年5月出台后,相关细则至今逐步成型与落实,而房地产开发需要一个相对比较长的周期,自然不可能很快见效,估计尚需一段时日方能初见端倪。

 

还要强调一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并非宏观调控惟一目标。如果不能建立起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人群实现“居者有其屋”,即使商品住房价格下降,仍会有很多人买不起房,相关的社会问题仍不可能得到解决。此外,土地供应制度的改革、房地产市场的规范虽然短期内可能引起房价波动,但是如果能够真正建立起公平、公正、公开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对于未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意义重大。而完善税收制度可能短期内会增加部分市场交易成本,却能够促进理性投资,为今后房地产投资市场的发展奠定基础。

 

宏观调控需要时间,只有通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才能逐步解决国内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这段时间不是一年半载,预计将延续好几年。在这个过程中,房价涨幅会一直牵动我们的神经,着急没有用,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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