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宏观调控的话题 |
关于2005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有关情况的说明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06-07-07
17:58:00
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水平是关系民生的一项重要指标,各级政府对此很关注。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每年均要对此数据进行测算,并在年度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上向社会发布。2006年1月24日公布的《北京市2005年暨“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9.5平方米,与建设部公布的数据相差较大。
造成公布数据差异较大的原因:一是人均住房面积的口径不同,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建设部公布的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与统计部门测算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9平方米仍有6.96平方米的差距。二是使用的人口数据不同,统计部门使用的人口为城镇建成区的常住人口,为1115万人,而建设部使用的人口是全市非农业户籍人口数,为880.2万人。
根据统计真实、客观、可比的原则,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基本反映了城镇居民(包括外来人口)的住房平均水平。
在北京的人均住房面积被高估上一位网友留言:
""但仔细研究人均指标的计算公式,是以户藉人口作为分母。而我们知道,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中聚集了大量来自全国各地和海外的非当地户藉人口。"
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大家想想,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时候,发布这么个数字?说明ZF自己对调控都没什么信心,用这个作个泡泡糖,把老百姓给粘一下,然后,自己顺坡下驴,来一个,其实,人均面积可以,你买不起,那是因为你不应该买得起,你应该租房。然后,最后还是草草了事。"
真希望他没有一语道破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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