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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视广电有线收费杂谈 |
原标题《宏观与微观》——《中国数字电视》2009年8月号卷首语
09之夏,广电大事、喜事不断。
从国务院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到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从“部?局?市”合建上海NGB示范网,到促进有线、高清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抬高广电数字化、产业化的层级,使之真正纳入文化体制改革和国家信息化建设范畴。
无疑,宏观政策的利好将带来中观体制的解放,激活微观运营的动力,实现指数型的跨越发展。
不过,微观层面的“小事”亦很关键。
8月28日,国家发改委与广电总局联合下文,“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对不合理收费项目要予以取消。”并要求“对涉及用户申请办理开通、移机、停机、复机、过户等手续的不合理收费项目要予以取消……整转中初次发放IC
卡不得收取费用、所需开支计入经营成本”,等等不一而足。
无论作为消费者,还是广电行业的从业者,笔者都对这份文件双手赞成!因为“用户满意”是数字电视发展的基本前提,且数字化、双向化的题中之义,是在创新和增量中做大市场,而非涸泽而渔的“精打细抠”。
但问题没那么简单。
一月之内,发改委连续发出四份价格规范文件,涵盖水价、油价、液化气、有线电视收费等基础民生范畴,总体思路是“物价需稳定,提价要谨慎”;8月底,更在两日内连发两文,要求“抑制物价上涨!”——发改委担忧的,是通货膨胀趋势再度抬头,将对来之不易的“企稳回升”局面造成负面影响;加之六十周年大庆在即,“惠民生”自然成为压倒一切的首要课题。
对于广电来说,其实质是一个“行业公益性”的绝佳案例。
公益性是广电行业的根本属性,因为广播电视从属于基本的民生服务范畴,所以类似的价格规范文件还会有、一直有;
产业性是广电行业的高级属性,符合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正在建立起与产业化相匹配的行业体制和运营机制,这也关乎到广电的生死存亡。
以上二者,没有矛盾才怪。
关键是,如何化解这一矛盾?如何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壮大产业性,并将公益性原则变成产业化进程中的优势,而非包袱!罗小布老师在专栏中曾多次指出,广电人一定要分清“公益性”和“福利性”的差别,不要将二者混为一谈,这是把握上述问题的核心所在!
坚持公益性,与政府交换市场的独占性,将在一段时期内为有线运营商带来稳定的用户资源和市场边界,这是生存之本;
坚持运营创新,与用户交换市场的增量空间,才能成为真正的“有线运营商”,并迎接“三网融合”的挑战,这是发展之基;
生存和发展,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