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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从Google收购Youtube谈起

(2006-10-12 11:39:09)

 

16.5亿美元,Google收购了Youtube

109Google用股票完成了这笔交易,当日Google的股价上涨至431.70美元,重回今年4月份的历史高点;两个交易日中,Google市值攀升近40亿至1298.1亿美元,市值溢价比收购成本高出两倍以上。资本市场对全球最大搜索引擎和最热门视频分享网站的合并,投下坚定的赞成票。

迄今为止,被视为WEB2.0风潮的全球三大旗手网站,都在天价收购中找到了理想归宿:社区交友网站Myspace被新闻集团以5.8亿美元拿下;图片聚合分享网站FlickrYahoo以数千万美元收购;视频聚合分享网站YoutubeGoogle纳入囊中。

竞争永无停息,战斗还在继续。为了与Google竞争,雅虎又收购了一家在线视频编缉网站;新闻集团则利用旗下丰厚的媒体资源,将Myspace的市场价值做到了百亿美元之上……

分析对比这三次收购的甲方乙方,很有点意思。

甲方:新闻集团,代表传统媒体帝国和丰厚的内容资源;雅虎,全球访问量最大的新闻网站,三年前已明确声称要做一家“多媒体公司”;Google,今天互联网的代名词,一再声称“自己是一家纯粹的网络公司,重心在搜索而非内容。”

乙方:Myspace,网络社区交友,最大的卖点是旺盛的人气圈;FlickrAjax技术和分类标签系统的领跑者,最大的卖点是对WEB2.0的技术创新实践;Youtube,最大的卖点是网友上传的海量视频内容,据称已经达到45TB,播放时间总和为9305年。

甲方和乙方串起来看:有媒体资源的新闻集团需要Myspace的人气;有人气、有媒体合作资源的雅虎需要Flickr的技术工具;“不是媒体”的Google则企盼着Youtube上的内容。

甲方乙方,一个方向:新媒体!

这样看来,我们平时挂在嘴边的“新媒体”与国际大鳄相比,确实是“小巫见大巫”了。

首先,以互联网为桥梁的新媒体,是一场不分国界的全球竞争。比如,在Youtube上就有很多中国网友上传的视频片断,用户点击的马太效应,使本地化的模仿者很难与之抗衡。

其次,新媒体需要深刻的技术底蕴。以用户为核心没有错,但能不能做到靠的是技术和系统。“内容”与“媒介”的依存,在新媒体时代越来越须臾不可分。这种技术能力和系统部署能力,是国内业者所欠缺的。

第三,全球化资本运作,为版权问题带来了解决之道。版权纠纷一直是WEB2.0网站被广为质疑的软肋,但被财大气粗、资源丰富的甲方收购之后,内容版权谈判空间一下子放大了,生意都是谈出来的,就像当年苹果与五大唱片的合作。

中国的新媒体该向何处去?这已经成为一个严肃而紧迫的问题。

 

《中国数字电视》10月号卷首语) 2006IPTV中国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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