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岁月包浆 |

自今春三月应好友之邀,重出“江湖”再披“策划之狼皮”以来,于今已历五月有余,其间多溺于“胡指乱导”的工作中不能自拔,晨昏颠倒,昼伏夜出,终日昏浑然,常于案中嘘吁,谓之疲矣!
上周终难奈其惫,于不堪中提包溜之,得驾“大鸟”南下天涯海角,于亚龙湾方偷得一片闲情,嗟!嗟!嗟!立于海天之际,实乐不思蜀也!,嗟!嗟!嗟!
今日归来,吾身虽落于京城旧地,但吾心却扔在亚龙湾未能同归,故“无心”把游记写得畅然,但字数过少终对不住博友,索性把此行的照片贴于博中,然照片中却也把我长发的秘密也暴露无遗,哈哈,自今时起,我老江一派“夫子“之像于博友们之心中,将不复存矣!哈哈!
再索性把我以前的一篇关于蓄发的文章贴上,也让朋友们了解我长发的由来
《我的长发》
旅居北京已十有一年,其间多劳苦奔波,为一饱腹囊,常困于琐碎行径中,心神难安于逸闲,笔墨抒怀之道,于身已远,抚心自视,绝对是一个芸芸泛俗之辈,且多有卑己于常之心。
如此境况,我却常常被人以“艺术家”之名冠之,究其因,盖缘于自己一副“酷像”之故:一把扎束而成,有若马尾的乱发;一只在国人种群中鲜见的“鹰钩”大鼻挺拔于脸上。二者相衬,招摇于人群中亦颇为乍眼。
国人对于男子蓄长发的态度,常作极端判定,且阶段性的百八十度大转弯,常在长发人背后指指点点道:“这长毛家伙,不是流氓便是艺术家。”全然不知中国历史,男子短发之容,区区不足百年。
其实真正心狠手辣的大流氓,都是看不出来的。而真正的艺术家,未必留长发。
北京终归为一国之都,自有虚怀博大之度,发之长短这等末节小事,并不为人所重,且多以善目而视,以“艺术家”之名而敬称;若归至家乡,头上这蓬乱发是万万留它不得的,即便可无视邻里的袖下指点,行之于路亦须惴惴小心,恐为真正流氓所殴。
我留长发压根没有所谓“艺术”的理由,且自始就没真正“艺术”过。我的一头糙发,天生硬若铁丝,枯缠有如杂草,若蓄其短平,每日见人皆为“怒发冲冠”样,晨起需以发油平抚,油腻而黏,甚是麻烦,后索性蓄长而扎束,既省事又干净,且远离父母,耳根自然清静。
蓄发十多年,除了省却理发的开支,另有好处,便是对收入的额外帮助:来京浪迹十余年,得以填饱肚子而能混至今时,全赖以从事与“艺术粘边”的工作,若提艺术家,飘然长发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无须验证的名片。在这方面,我颇占了些便宜,我的绝大多数客户,一见面,便在心中认定了我的“艺术”身份,反到是西装革履、温文尔雅、油头粉面的家伙,常被人视为骗子。
我因多年从事所谓“艺术”之道,心灵多有创伤,心理便自然有些扭曲,极度反感“艺术家”这一称谓,再看周遭,那些所谓搞“纯艺术”的艺术家,无论绘画的或是玩音乐者,多都变态,就更加恶心这个在常人眼中尚算高级的称呼。
一气而下,索性便刮了光头,寸毛未存。事后发觉较长发而言,事情更烦:一则是头发老长,三五天便跑一趟发廊,极度费财且麻烦;二则是发觉旁人态度有变,走在路上,是人皆避我三米以外,以为我刚从“哪”出来的。
费财、麻烦,或冷眼,之于我而言,并不重其所谓,觉得即便如此,总比被人唤作艺术家强。可没想不足半年,我这光头又被人称作艺术家了,原因是以前留长发的艺术家们,竟通通刮了光头,可能心理一如我这般,而国人的接受程度也是极快,再见光头,张口便是一句:“你是搞艺术的吧?”
我颇忿然,始又蓄发,一年有余便可扎束起来,然世界变幻莫测,满大街的发廊“大工”们,不知何时起,已纷纷留起了披肩长发,并且成了行业的标志,更令我愤然的是,他们俱以“发型设计师”自居,且个个涂脂抹粉,妖气十足。
我郁闷,想长也不是,短也不成,为一发而累成这般,莫非是心理病乎?
夜里读《道德经》解惑,见老子有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顿开茅塞,想想头发亦就是头发,舒坦、放松,当自己感觉,管他人言语做甚。每日长发一束,叫我艺术家也好,流氓也罢,爱谁谁去了。






























我住的红树林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