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崩发生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法律不该对待好人求全责备极尽侮辱,对待坏人百般关怀生怕亏待。
2019 年 3
月,广西一名医生出于救死扶伤的本能,在高铁上救助患病乘客后,被列车员索要医师证,还被要求写情况说明书、签字画押并对医生的车票和身份证拍照存案。
然而,最让人寒心的,是医生在对那位乘客实施救治的过程中,列车乘务人员在一旁默默拿手机录完了全程。
医生温暖的救治之举,竟沦为了列车方自证清白的“证据镜头”!
人与人的基本信任,就这么在悄然之中轰然倒塌。
好心救人却有如此遭遇?
而乍看有点冷漠的乘务人员,却也也只是依照规章制度办事而已。
在《旅客列车急救药箱管理办法(暂行)》第十条中就规定:医务工作者要发扬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精神,到达现场后出示证件并积极投入对患者的救治。
冷冰冰的制度和程序掩盖了有血有泪有感情的热度。医生院外好心救治,却遭遇如此待遇,试问以后谁还敢救人?
虽然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新版《医师法》则规定:“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这些规定,是对医师从事紧急救助的做好事行为的鼓励和保护。但是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的底线,如果一个社会只讲究法律而没有人情味,看起来很完美,但在医疗这种需要人情味的事情上却并不完美。
事实是,医生在急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施救者处置不当、或者遇见讹人患者及家属等等而导致的不良结果。这就意味着,医生在院外想行善,首先得掌握相关的专业技能,其次还要有对抗不合理法律的勇气。
救不救?帮不帮?出手不出手?
不同资历的医生回答:
30
毕业:冲!
40
小主治:看看啥情况?
50
老专家:我在听歌,不知道!
60
退休:跑不动了,就别掺合了!
毕竟不敢“施以援手”,因为结果很有可能“不成功,便成仁”。
真实世界中,医生见义勇为救人,虽然出了问题,不会因非法行医而获罪,但其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很多。
至少当事人可能会卷入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和法律困境中,被磨耗得精疲力竭。
另一方面的问题是,医生善意施救后,被各种核查证件、记录程序,这会给人一种什么体验呢?
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救人本该一腔热血,却最终怕被反咬一口,而在做好事的时候,胆战心惊。
对好人增加路障和麻烦,只会让想行善的人亦步亦趋,不敢伸出援手,从此好人变得“功利”,世道也变得冷情。
医生对于自己职业的忧虑,除了收入待遇、工作时长,还和医患关系有关。
若热忱无声,漠视就会趁虚而入。若正义缺位,邪恶就会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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