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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过尔尔

(2006-02-17 14:04:09)
上午看了2个人的文章,总是会有写文字让我对“存在虚无”这个词一再的审视,这两片文章也不例外,我且把文字转载过来,有时间,认真写我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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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应该结婚   池莉/文
 
   今年初夏,我参加高中毕业生的同学聚会,见到了三十年没有见面的老同学。一番热闹与感慨,自然不必多说了。真正震动我的,却是大家的婚姻状态。离婚者占三分之一,准备离婚者占三分之一,剩下部分,在大家的逼问之下,面露哀色,说:孩子都这么大了,人到中年了,还有什么可以说的?有人借酒盖脸,望天呼吁,请婚姻幸福者站起来一下,让大家看到光明与希望。人人四顾,竟无一人站起。于是,举坐皆讪然,满脸尽是过来人的无奈。

    有一位所谓的成功人士,当年追求校花未得,现在今非昔比,故而意犹未尽,在聚会结束以后,一定要请当年校花另喝茶。正开车寻找喝茶处,他妻子电话来了。二人一问一答,十分流利与坦然。问:“聚会结束了?”答:“结束了。”问:“在回家的路上吗?”答:“当然。”问:“什么时候到家?”答:“说不准。我操!爆胎了。”面对从前的恋人,他不由自主地对妻子撒谎了。他自嘲道:“是啊是啊,撒谎了撒谎了,没有办法呀,只能用谎言换安宁啊!”到了喝茶聊天的时候,他却又习惯性地总要提到他的妻子。他对从前的恋人说:“现在时尚杂志还是很可以的啊,我太太就经常看时尚杂志,学习到很多东西,美容啊,烹调啊,女人嘛。”又说:“你应该喝奶茶。女人到了一定年纪就需要补钙。我太太还年轻,她就开始喝奶茶了。”结果,校花果断地离去了。一场迟到了三十年的约会,就这样灰头土脑地散了。

    如此,情爱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会让欺骗随时随地伤害婚姻;而婚姻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会以顽固的旧有生活习惯,不知不觉干扰情爱。这是一对极为混乱的矛盾。究其因果,大约还是婚姻为祸首。如果婚姻没有一系列的标准要求,如忠诚、责任、义务,那么也就不存在欺骗与干扰了。不管这个逻辑是否过于简单,当今之世,婚姻危机和婚姻疲惫的比例如此之高,婚姻与情爱的矛盾如此之普遍,婚姻中生命存在之意义空前地受到质疑,迫使我们不能不从根本上提出这么一个问题:我们是否应该结婚?

    我们是否应该结婚?婚姻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婚姻到底是不是一种最符合人类本性的生活方式?以法律的名义要求男女在接受了公共法律条款的前提之下才可以发生两性关系,这样的做法是否太幼稚可笑?尽管婚姻法同时也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又坚决拒绝因为婚外情爱的离婚,可是,往往能够证明一个坏婚姻的,恰恰是另外的情爱关系。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这是众所周知的一个真理。那么,让我们到底怎么办才是一个好呢?三十年前一群朝气蓬勃的少年,三十年后却都在婚姻里泥足深陷,这是一个触目惊心的事实。现在的世界,除了婚姻,几乎所有事物都在进步,所有的合同与契约,都在日臻完善,都在力求公平、合理和科学。惟有婚姻规则,越来越显得老迈和力不从心。大约真的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把一个冲动的爱情游戏玩成了法律条款。我们把婚姻规则设置得太神圣太严格太沉重太紧张了。其实人类文明的本质,就是要求人类健康的繁衍与进步。只要人们在社会框架中,能够构成一个个稳定的细胞,并且满足自身的生命快乐,那就是比较完美的形式。而我们的婚姻,却只是重视两性忠诚,并将忠诚视为婚姻唯一的誓言。我们的结婚仪式近乎于宗教仪式,在近乎于宗教的婚姻中,人们当然很难获得非宗教的世俗的幸福了。

    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婚姻是否存在,也会有许多相爱的男女白头到老。我们愿意白头到老,那是因为我们爱。
 
    爱是人类最不可以被强迫的个人意志。因此,我们应该建立一些不强迫爱的生活方式。法国哲学家雅克.德里达,建议把“婚姻”换成“union civil”,有人把这个词翻译成“世俗结合”。我查阅了词典,觉得直译为“有礼貌的联盟”更好。人类完全可以换一个思路,让男女们签订一个“有礼貌的联盟”协议来替代婚姻。既然是协议,便可以有更加人性与完善的条款。这种协议根据自愿的原则,将会更加重视性伴侣之间的尊重与理解,沟通与合作,约束与自由。相应的专业管理公司,也必将在社会上应运而生。一对男女是否愿意在一起生活?他们之间到底还有无情爱?将真正成为个人的隐私。一旦有了问题,双方将依据他们的协议,由管理公司主持协调。试想,如果不存在了对于婚姻的宗教情结,不存在了公众的道德审判,不存在了法律条款的威胁与严惩,不存在了婚姻对于个人事业成败的影响,而仅仅只是一件个人私事,那将会是怎样的情形呢?

    想想。想想。思考总归是有益的。既然许多人都不承认婚姻是幸福的,那么换一个思路想想总是可以的吧。
 
 
 
 
 
睡多少男人算"值"  洪晃/文
 

一个多月以来,我和张小姐一直在争论一个问题:就是一个正常女人这辈子到底能和多少个男人发生关系。事情是由于有人自告奋勇地坦白曾经有过上百个情人,让我们都大吃一惊,张小姐首先认为这完全是不可能的,除非这个人是专业人员。我半信半疑,总觉的有时候人不可貌象,海不可斗量。

 

张小姐对我这种态度有两个字的评语:傻帽。她对这种事情的可能性有让我非常佩服的理性的,数学的,逻辑的判断。

“咱们这么算吧,”她说,“你认为一个女的多大开始交男朋友?”

“十六、七岁吧。”我说。

“那她性生活最活跃的是什么时候?”她接着问。

“大概应该是大学时期。”

“那好,大学有几年?”

“四年。”

“四年,一共四十八个月,如果你要是有上百个男朋友,就说明在这个阶段你至少要完成。。。咱就说百分之八十吧,就是八十个,平均每一个月零三天你就要交一个男朋友,这可能吗?”

我的数学很差,还在准备脱了鞋,拌拌脚指头数一下,张小姐已经下了结论:“这纯属于瞎掰。”

“你真不能再把女人的约会高峰都放在大学时期,”我说,“现在有很多单身女人,就象《欲望与城市》里面那样。”

“那不是编得吗?”

 

过了不久,我看了一本书,书名为“THE SEX LIFE OF CATHERINE M”,书的作者是巴黎的一个艺术评论家,女的,六十年代性解放闹得欢的时候她非常大胆地去体验了各种方式的性生活,书的头一章为“NUMBERS”,就是数量的问题。该女人实际上已经记不清楚她和多少人有过性关系,她自己说有很多人她根本不知道姓名,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互相交流过。所以对她来讲,“无数”这两个字是很对的。

 

说老实话,书写得有点枯燥,几乎毫无半点情绪和感情地叙述了她的性历史,有点象医学著作。看完第一章我就看不下去了,我发现虽然我们永远对这种数字好奇,但是好象这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当我们把这些数字倒出来的时候无法是想给人们留下一个印象,说上百的那个想让我们知道她是有经验的,成熟的,老练的;说零的那个是要告诉我们她是单纯的,清洁的,有贞操的。这是一个数字游戏,其目的是告诉我们她们是什么样的人,我觉得有必要给女人们写出一个数字解说图,如果再要用数字表达她们的性观念可以参考使用:

 

= 白活了

=

二到三 =  传统

三到五 =  正常

五到十 =  够本

十到十五 = 有点忙

十五到二十 = 有点乱

二十到三十 = 有点累

三十到五十 = 过于开放

五十以上 = 完全瞎掰

 

所以数字是应该根据你所需要的东西营造出来的,只不过是一个似乎科学,而实际上极其没有用处的东西。

 

数字不仅在性方面不能说明问题,在出版方面也不能说明问题。所有刊物的出版人都会非常富有想象力地把发行量理想化的夸大;所有书商都会在作者面前富有现实主义精神地将发行量缩小,实际上都的为了利益,为了得到什么。 如果这种东西可以撒谎,那如果有人问你跟过几个男人,还不是张嘴就来的是,我想单纯一些,三个,想复杂一些十三个。这些数字成了一种标志。

 

美国人有很多的“DIME STORE PHYLOSOPHY”,直着翻就是便宜店哲学,实际上就是指那些说烂了的人文精神,比如:“百忙之中,别忘了闻花香”,“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之类的鬼话。居然还有人愿意从杂货铺买这种字句,贴在冰箱上,挂在炉灶上面等等。这种非常小资的东西似乎现在也已经开始在中国泛滥,所有时尚类刊物的情感小说里都多少透露着一点这种发霉的人生感悟。我到是觉得还不如把我们的数字刻在木板上,叮在卧室墙上。这几乎可以是一个象道琼斯指数那样的东西,每年,根据一个什么市场调查把睡多少男人意味着什么都公布出来,省得有些姐妹一时没想好,说多了,说少了都不是。

 

我和张小姐的辩论没有任何结果,我们后来都觉得这个话题很无聊,但是想想还是挺可笑的,以后再议论人都可以说:“她是二十个左右的那种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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