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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龄处女被诊“怀孕”自杀曝露的三大问题[附新闻回放]

(2008-03-01 18: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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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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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雪灵

杂谈

 14龄处女被诊“怀孕”自杀曝露的三大问题

 

    钟雪灵

 

 王月自杀曝露的三大问题

 

    第一,医疗界的不正之风已蔓延在整个行业。苍溪县月山乡妇产科医生姚红英犯的只是收了10元尿检费没有开收据并上报之小错吗?她只是需要口头批评一下吗?将一个处女两次尿检呈阳性即怀孕,还差一点给王月做刮宫手术,只是因为孩子嫌疼才在扩宫后停止,这说明了什么?她是庸医连连失误?可她有十年专业工作的经验啊?试纸或仪器失灵?如果真这样这该是多么恐怖的事情!多少未怀孕者会被推上手术台进行刮宫,既有害于身体,又损害了心灵。仅仅10元钱区区小利谁会动心呢?如果不是上面的几种说法即:姚红英既不是庸医误诊也不是试纸或仪器失灵,那么一个处女被诊怀孕,尿检的10元钱还被她自揣腰包,同时让孩子做刮宫手术并付诸实施,那么只有一个解释:她为的是那200元的刮宫费!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解释吗?没有!既然就诊的痕迹都被她掩盖了(没开据尿检收据)那么手术费她私下留下是可想而知的事,否则也对不上号啊。如此看来,上级部门不给她任何处罚,只是调离原卫生院,还说她在接诊后没什么不当(除10元钱尿检费未上交外)是不是有点过于避重就轻、轻描淡写了呢?想想不久前被评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感动了中国却感动不了她所在行业并被她所在的医院拒之门外的的陈晓兰,我们不由不再度为中国医学界感到悲哀,为救死扶伤的医生的神圣天职再度抹黑而深表遗憾!

   

    第二,学校欠孩子生理卫生课。如果学校生理卫生课讲了必要的常识,一个14岁的青春发育期女孩子会认为用手与男生掰一下腕子(比腕力)就有可能怀孕,从而轻信了卫生院医生的鬼话去轻生吗?真令人不可思议!如果她知道只有两性生殖器官的“深入接触”或“人工授精”才有可能导致怀孕,男女之间的其他肢体接触包括接吻、握手、拥抱等都不可能怀孕,如果她知道这个简单的事实那么她会死吗?一个正值花季的品学兼优的孩子啊!

   

    第三,成长岁月中孩子不能没有父母的沟通。王月的爸妈长期在外打工,她跟爷爷生活在一起。去年在她服毒之后,父母才从外地双双赶回她身边在她生命的最后一息陪她过了有生以来第一个中秋。我不知道读者朋友怎么想,当我看到这一句时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可怜的孩子啊,有生以来爸爸妈妈陪伴她过的第一个中秋竟也是她在人间过的最后一个中秋!那么一个正值青春期的女孩子,她的生理发生了一些变化,她有了自己的心事,比如青春期萌动,来了月经等,生理课不上,与别人说害羞,与妈妈说她又不在身边。这是多么悲哀的事情!试想,如果学校生理卫生课没讲的内容,她的妈妈能给她补上,如果家长都在身边常与孩子沟通,如果孩子把父母当成可以信赖的朋友,可以无话不说,如果家长曾经有对孩子说过在成长岁月中应当注意些什么,一旦有了状况,爸爸妈妈都会永远站在她这一边与她共渡难关,就算青春岁月里犯了错误也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如果……那么王月把自己做尿检医生说她怀孕的事及时告诉妈妈爸爸,那么还会有这样不可逆转的悲剧发生吗?

    所以,我认为14岁花季少女王月之死应当反思的除了医学界,还应当有忽视孩子青春期生理卫生知识教育的学校,有成千上万的正在成长的孩子家长们。

 

   新闻回放概述:拨开14岁少女“怀孕”之迷雾

    2007年8月31日深夜,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月山乡南华村, 14岁女孩儿王月给父母留了一封遗书服农药(除草剂)自杀。由于父母在外地打工,不在身边,当即被爷爷和邻居送往月山乡卫生院进行抢救。

  远在杭州打工的王月的爸爸王习安得知消息马上在第一时间乘飞机赶往老家,与坐火车赶回的妻子先后到达月山乡卫生院。女儿洗胃后,神志稍微清晰,看到久别的爸妈,她只是无声地流泪。来不及多问,救命要紧——王习安夫妇将女儿转到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两天后,医院建议转入省医院。9月5日,王习安将女儿送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但医生无奈地告诉他们,王月喝的是“除草剂”,保命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建议王习安夫妇带女儿回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王习安心如刀割,他和小月的妈妈抱着一线希望,将女儿送进了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9月25日是传统的中秋佳节,躺在病榻上的小月有生以来第一次有爸爸妈妈陪着一起过中秋,王习安夫妇也明白,这十有八九是他们的女儿在人世间度过的最后一个中秋。他们拥着女儿,揪心地听着女儿断断续续诉说着本应带进天堂的“秘密”。——下午2时许,王月在父母的怀抱里离去……

          

         处女“怀孕“的背后

 

    在王月离开人世之前,父女俩的一番对话留在了录音机里。

王习安:你为什么要自杀?是什么压力让你有了这种念头?

  王月:医院里(月山乡卫生院)那个人(姚红英)说我怀孕了。

  王习安:你是啥时候去检查的?

  王月:8月5日,她还叫我第二次去检查,时间是8月12日,还说莫改了(当地话:肯定是怀孕了)。

  王习安:你有没有男朋友?

  王月:没得(没有)呀!

  王习安:有人强暴你没有?

  王月:没得(没有)。

  王习[安:既然没得(男朋友),那娃儿是从哪儿来的?

  王月:我怕是从外界带(来)的。

  王母:你不是前两天来了月经了吗?怎么会怀娃娃?

  王习安:你没有男朋友怎么会怀孕了呢?

  王月:我自己猜的是从外面带来的,是从男生手上带来的。

  王习安:怀孕怎么会从手上带进去呢?

  王月:我和男同学掰过手劲,以为掰手劲就会怀孕。

 王月对父母说,她因胃痛去过两次医院,医生为她做过两次尿检,还收了10元检查费没开收据;后来,她还在妇科医生带领下去打过B超,第二次去医院检查后,医生要给她做刮宫手术,因为怕痛,就没做。王月坚称她从未有过性行为。

  王习安要求成都第三人民医院的妇产科专家为女儿进行了妇科检查。记者在这份检查书的“会诊意见”栏中看到:“王月、女、14岁,因自服‘除草剂’中毒入院,追问病史:……应家属要求妇科检查:外阴及处女膜未见擦伤及出血,尿检呈阴性。”

  王习安表示,他要追究责任医生的法律责任,以告慰女儿在天之灵。医院同意三万元“私了”事件发生后,月山乡政府、县政法委先后组织了两次调解。乡卫生院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同意最多给予3万元经济补偿。因死者家属提出15万元的赔偿要求,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此事引起了苍溪县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先后派人前往月山乡调查。经查,王月两次到乡卫生院就诊属实,该院当班医生姚红英为其所作的两次尿检结果均呈阳性。

2007年11月24日,记者去月山乡采访,月山乡小学的何老师告诉记者:“王月是初二学生,性格比较内向,她住的是学生公寓,各方面表现很好,成绩在全班名列前三名,她死后我们才听说是医院查出了她怀孕的消息,我们认为这不大可能。”

  丽丽(化名)是王月的同学,记者征得她母亲同意后对她进行了采访。她说:“王月在班上学习成绩好,性格内向,没有看见她与男生单独接触过,我们平常关系也很好,她死后传出有关她怀孕的消息我们根本不相信。”

记者:你知道什么叫怀孕吗?”

丽丽:不知道。

记者:学校上过生理卫生课吗?”

丽丽:没有。

记者:在什么条件下才会怀孕?

丽丽:不知道。”

  

    丽丽妈告诉记者:“王月的死,为我们这些长年在外打工的父母敲响了警钟。我听说王月出事后,刚赶回家,给女儿补了一课,讲了一些生理知识,娃儿这么大了,我总是不放心,这次回来,也不打算再出去打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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