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特有de人文交通法规【欧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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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欧洲旅行散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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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午,行驶在波兰的公路上,我发现对面驶的车,都开着车大灯。
我问波兰朋友依沃娜,为什么车大白天开灯?
她说这是欧盟特有的一项交通法规:
不论白天黑夜,只要车在启动状态下,车都要开启车大灯。
这是一项硬性规定,凡不按规章未开启大灯的,一经查处,罚款二十欧元。
猛一听似乎没什么道理,听波兰朋友细说后,还是觉得自有它的理由:
欧洲的冬季非常漫长,冬日白天时短,有时下午三四点天色就暗了下来。白天与黑夜很难从时段上限定与区分.在欧洲人的概念中,很少有模棱两可的法律界定。对与错、是与不是,界定清晰分明。少有中文中的”大约”、”差不多”…这些词汇。加之欧洲老城较多,少有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城市街区道路狭窄,许多车辆平时就整齐地停在路边,很难区分停止与行驶的特征。车灯的开启,恰恰可以区分出哪辆车在工作。
另外,白日开启车大灯不属于资源浪费,因为它是靠车的动力发电再生的资源..
"有利"、"利大于弊",是欧洲人定制标准的基本出发点,也是欧标的一项基本人文属性。
说到罚款,顺便补充一下,今年去法国,了解到欧洲驾驶员被罚扣分后的补充说明:
每次违规被罚分之日,向后延长三年。期间若未有再次扣分记录,电脑便把三年前的所罚分数自动归零。
欧洲的许多规章及法律很有效力,原因之一就是很人性,同时不断完善与量化,少有道理和人情。
不过欧版警察在纠章开具罚单时的态度,那是真叫爽。那微笑,像是给你开具一张彩票中奖的领奖证明一样,被罚者的无奈的心悦,让人心服口服。
正一 写于2010.7.28日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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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照片拍摄于2000年波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