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费换成诊疗服务费,就解决了看病贵的问题了么
(2012-06-28 11: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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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今早看新闻,北京7月1日开始实行什么诊疗服务费,好像是40-100元不等,这费用一部分由医疗保险报销。
因为没有细看,不知道这笔费用是发生了就报销还是跟现在一样有个底限,必须花了多少钱以后,医保才给报销。如果还是存在报销的一个底限,怎么就可以认为老百姓看病负担减少了呢?
如果底限是1000,那还是意味着自己要先付出1000元的门诊治疗费,之后才能享受到医保的待遇,这费用是花在了药上还是医生的诊疗费上,有什么区别么?
如果,我们看病能够花钱就有一定比例的报销,累计到一个基数,报销比例相应提高或者下降(防止过分医疗)这样,不就不存在目前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了么。当然,如果能够大家都享受100%的医疗报销,那谁还会关心这个钱是要费还是诊疗费呢?
这个道理谁不知道呢,可是政府部门、媒体,偏偏把大家的观点引导为药费加价,不论药费如何便宜,不是还要自己掏腰包买么,如果一年看病费用不足各地方规定的一个底限,这些钱就不能报销。
所以,我到希望自己要不别得病,得病就多花点钱,一次性的超过那个底限,以后就可以报销了。